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4月17日下午,临河龙湖湾香江苑项目被叫停。
据临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大型公建二中队执法人员介绍,龙湖湾香江苑项目位于金川大道东、汇丰街南、河套大街北、明珠路西,于4月15日开始施工。4月16日,该局大型公建二中队会同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手续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4月17日,临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大型公建二中队配合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龙湖湾香江苑项目区内一级、二级配电箱上张贴封条,依法实施停工处理。(记者 焦景平 通讯员 邬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