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5.9%。其中,城市上涨6.4%,农村上涨5.4%;食品价格上涨12.9%,非食品价格上涨3.1%;消费品价格上涨6.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5.2%。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0%,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3.72个百分点。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9.1%,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21.3%,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2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46.5%,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9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25.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个0.28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8.4%,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5.1%,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7.7%,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9个百分点。
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3.6%。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6%,酒类价格上涨6.1%。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服装价格上涨0.2%,鞋袜帽价格上涨4.0%。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7%。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6%,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下降0.4%。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其中,医疗保健上涨1.9%,个人用品及服务上涨5.5%。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7.7%,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2.6%,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1.0%,市区公共交通费价格上涨0.7%交通工具价格上涨0.2%,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5%。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教育价格上涨3.3%,旅游价格上涨3.1%,文娱费价格上涨2.9%,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2%。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5%。其中,自有住房上涨12.6%,水、电、燃料价格上涨3.3%,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5%,住房租金价格上涨0.5%。
据测算,在7月份5.9%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4.9个百分点,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个1.0个百分点。可见翘尾因素是6月份CPI走高的主要原因。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7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0%,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0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1%,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环比涨幅分别为4.1%、6.7%,共同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1.5%,环比涨幅比6月份扩大个3.7百分点);蛋类下降0.5,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下降,环比下降6.4%,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7个百分点。
7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涨幅为0.1%。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涨幅为0.4%,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此外,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等分别上涨0.2%、0.1%、0.1%,烟酒、衣着、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持平。(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