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大幅攀升。由于上半年节假日比较集中,加之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亲朋好友往来多于往年,增加了生活消费。居民刚性需求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据统计,上半年,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6.3%,涨幅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其中:粮油类增长24.8%、肉禽蛋类增长22.7%、蔬菜类增长14.1%;饮料类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1.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的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2.5%,涨幅同比提高10.6个百分点。其中服装类上涨22.01%、鞋帽类22.8%。
2. 家用电器和汽车类销售都已进入稳定增长期。继2012年家电下乡和小排量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退出后,对家用电器类和汽车类的销售影响较大,使汽车和家用电器类商品销售双双下降。今年这两类商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据统计,上半年,家用电器类实现零售额94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增幅提高4.3个百分点;汽车类实现零售额4.0亿元,同比增长1.4倍。扣除新增汽车企业仍增长75.9%。说明家用电器和汽车类销售都已进入稳定增长期。
3.享受型消费品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上半年,金银珠宝和化妆品类等享受型消费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3%和20.9% 。
4. 其他用品类商品有涨有跌。有明显变化的是体育、娱乐用品类、日用品类、五金电料类、通讯器材类上涨较快。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5.3%、23.2%、20.0%和35.2%。而中西药品类和烟酒类则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45.6%和15.4%。(市统计局 池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