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前低后高、小幅回升的态势。据统计,2013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6%,。增速位于全区第四位,总量位于全区第八位,增速比全市所定12.0%的目标高0.6个百分点,发展趋势比较好。就目前走势分析,预计2014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11.0%左右。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逐季回升,增幅逐渐放缓。2013,由于消费需求放缓和物价平稳上涨的双重作用,我市消费品市场呈平稳上行,放缓增长的态势。据统计,2013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较上年同期回落2.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其中:限额以上实现零售额38.0亿元,同比增长20.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高4.6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实现零售额152.5亿元,同比增长10.7%,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高8.0个百分点。四季度比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比二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比三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逐季回暖。
(二)零售市场龙头作用不断显现,大众低档餐饮活跃。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各商家也相应调整商品结构,注重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据统计,201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6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其中: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5.8亿元,增长13.6%,占批发零售业零售总额达到89.7%。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6.8亿元,同比增长7.7%,占批发零售业总额的比重仅为10.3%。零售业所占比重高于批发业79.4个百分点,表明零售业仍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起着引领消费的作用。自去年底以来,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市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会议精简、接待从简,各级政府机关接待明显减少,使得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公务消费不断下降,抑止了高端餐饮业的消费。同时激活了限额以下面向大众的一般消费的低档餐饮业,并带动了餐饮市场的发展。据统计,2013年,全市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7.6亿元,增长10.0%,同比回落15.8个百分点。
(三)城乡消费小幅提升,增幅略有回落。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了城镇消费品市场的发展,使城镇消费总量得以小幅提升。2013年,全市城镇实现零售额16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全市农村牧区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全市乡村实现零售额2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同比回落3.1个百分点。
(四)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居民刚性需求趋旺。
1. 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大幅攀升。2013年由于节假日比较集中,加之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访亲探友和城镇乡村旅游多于往年,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消费开支。居民消费需求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据统计,2013年,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9.3%,涨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粮油类增长20.5%、肉禽蛋类增长22.3%、蔬菜类增长14.8%、干鲜果类增长23.5%;饮料类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7.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的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4.7%,其中服装类上涨14.5%、针纺织品类上涨23.1%。
2. 家用电器和汽车类销售都已进入稳定增长期。继2012年家电下乡和小排量汽车税收减免政策退出后,对家用电器类和汽车类的销售影响较大,使汽车和家用电器类商品销售在今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据统计,2013年,家用电器类实现零售额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增幅降低4.9个百分点;汽车类实现零售额9.2亿元,同比增长92.3%。扣除新增汽车企业因素仍增长30.0%。说明家用电器和汽车类销售都已进入稳定增长期。
3.享受型消费品保持较快增长态势。2013年,金银珠宝和化妆品类等享受型消费品零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0%和13.6% 。
4. 其他用品类商品有涨有跌。有明显变化的是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通讯器材类、日用品类、五金电料类、上涨较快。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4倍、21.7%、22.7%、10.6%和11.5%。而中西药品类和烟酒类则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33.9%和24.6%。
二、在全区的位次及与毗邻盟市的差距
(一)增速居前总量在后。201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90.5亿元,同比增长12.6%;比全区增速高0.8个百分点,增速在12盟市中居第4位;总量居第8位,占全区总量的3.75%。总量比乌海、兴安盟、锡盟和阿盟高。
(二)人均零售额仍较低。2013年,全市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1453.1元,在12盟市中居第10位;比全区低9036.6元;比第一位的包头市低28831.2元;比毗邻的鄂尔多斯低16595.9元、比乌海低9680.7元,比乌兰察布市高248.9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居民消费能力相对有限
虽然近两年我市出台了带薪休假政策,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津补贴标准。连续数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对困难群体补助力度不断加大,城镇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但全市禁止发放职工津补贴和各种福利,使城乡居民收入减少,抑制了居民总体消费能力的增长。加之居民对住房、教育和医疗方面预期支出增加,储蓄意愿增强,致使即期消费不足。
(二)网购快速发展和居民市外购物对市场销售产生冲击
近两年网上购物异军突起,各行各业的消费群体,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商品。网购商品也由衣着、鞋子、家居用品等小件商品向家用电器、家具、手机、照相机等大件商品延伸,分流了当地实体店的消费。加之商业环境限制,缺乏大型、专业、特色商贸物流中心,使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高档家具、装饰装潢材料、奢侈品和服装等高端消费品时选择到外地大城市购买,风流了部分购买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地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
(三)统计制度对消费品零售数据产生一定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限上、限下两部分组成,根据统计制度规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和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纳入限上统计范围。我市限上企业偏少,且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左右。限上数据实行全面统计,根据联网直报企业上报数据汇总取得。限下数据采取抽样调查方式取得,自治区在核定盟市限下消费品零售额时,参照全区情况,按10%左右的速度确定,一般不应超过10%。2013年,我市限下消费零售额增长10.7%,尽管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6%,但整体增速仍然不高。
(四)商贸、住餐企业及个体经营者配合度低。由于会计制度不健全,出于少交税费的考虑,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不愿如实上报营业额,漏报现象大量存在,导致全市商品销售额有低估倾向。
(五)物价上涨影响居民即期消费。2013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同比增长3.0%,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实际增长9.3%,比名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低了3.3个百分点。尤其是食品类价格的大幅上涨,直接影响到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正常开支。还有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抵消了部分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影响了农民的即期消费。
(六)乡村消费市场发展缓慢。城乡消费品市场零售额差距继续扩大,批发零售企业主要分布在城区和城镇,乡村商业网店数量少,规模偏小,消费水平低,所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较低,制约着乡村消费品市场的发展。2013年,全市乡村实现零售额仅25.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