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超过半数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都是国家重点关注的焦点,新农村的建设以及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历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对此,巴彦淖尔调查队开展了农村养老问题专项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农民养老的具体情况
(一)老龄化程度高
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已登记参保人数523682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人数178037人,占比33.4%。此次随机抽选全市农村牧区60周岁以上部分老人开展调查,在性别分布方面,其中男性占73.3%,女性占26.7%;平均年龄为67.5岁;80%已婚且配偶健在,有16.7%丧偶,有3.3%离异。
(二)文化程度偏低,子女多,职业主要以务农为主
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其中小学下占53.3%,小学占16.7%,初中占26.7%,高中占3.3%;主要从事过的职业就是务农,仅有不到16.7%的人曾外出务工。子女个数普遍较多,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占66.7%,二个子女的占23.3%,其中1个子女或无子女且无收养的仅占10%。
(三)
从居住状况来看,其中13.3%的人在单独居住,在子女家附近居住;10%的人单独居住,远离子女家居住;36.7%夫妻同住,在子女家附近居住;20%夫妻同住,远离子女家居住;20%与子女同住。
(四)多数生活能够自理,不愿意去养老院居住
在对老人的自理能力调查显示:46.7%的人健康,且能照顾别人,26.7%的人能够自理,23.3%的人需要别人适当照顾,3.3%的人完全需要别人照顾。对于养老方式,60%的人希望单独居住或夫妻同住,36.7%的人希望与子女同住,仅有3.3%希望到养老院居住。80%的人赞同修建新农村社区养老中心,采取村中老人集中居住、互助照顾的养老模式中,10%的无所谓,还有10%的人不赞同。对如年事已高,儿女又无法就近照顾,是否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其中10%的人宁愿自己住,绝不住养老院,30%的人愿意住养老院,60%的人不愿意,但实在没办法也得去。
(五)近半数的老人还在生产劳动,养老保险作用不明显
36.7%的老人愿意参加,主动参加生产劳动,10%的人不愿意参加也不得不参加,53.3%不参加生产劳动。不得不参加劳动的原因主要就是经济不富裕以及家里在没有多余的劳动力。在选择是否参加了养老保险调查中,66.7%的人参加了养老保险,33.3%的人没有参加。对养老保险保障作用的评价较高,33.3%的人认为保障作用较强,56.7%的人认为保障作用一般,只有10%的人认为保障作用较弱。
(六)收入相对较低,医疗费用支出比例较大
个人经济年收入平均12277元。在个人收入中用于养老上,有10%的人认为基本够用,26.7%的认为勉强够用,36.7%的认为有些困难,26.6%的认为十分困难。全部都参加了医疗保险,73.3%的认为医疗保险作用较强,26.7%的认为医疗保险作用一般。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平均6833元。对医疗费用支出的承担能力上,20%完全可以承担,16.7%勉强可以承担,36.7%较为吃力,26.6%难以承担。体检频率上,30%的从未体检过,20%的距上次体检超过3年时间,3.3%的距上次体检超过5年,36.7%平均每年体检一次,10%的人每半年体检一次。
(七)老年生活总体较好,心态尚可
娱乐活动主要就是看电视,与邻居聊天或活动以及去老年活动室或活动中心参加活动。对自己的老年娱乐生活评价,26.7%认为休闲生活较丰富、精神较充实、心态较好,50%认为休闲生活较无聊,时常有疲沓感,但心态尚可,23.3%认为生活贫乏,心态不佳,经常有消极、抑郁、烦燥、厌倦等情绪。认为提高养老生活质量亟需提高的三个方面是:经济保障、疾病治疗和健康保障。36.7%认为自己认为自己的养老生活总体非常满意,43.3%比较满意,13.3%不太满意,6.7%认为不满意。
二、农村养老遇到的问题
(一)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虽然国家近年来不断增加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入,但随着老人数量不断上升,物价不断上涨,实际投入的资金量并不足够。而且农村经济本就不发达,能从集体经济获得的力量微乎其微,村民本身收入偏低。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情况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难以进一步推广、完善。在巴彦淖尔市的农村老人中,60岁以上老人开始领取的养老金仅为95元,对于改善生活,显然是不够的。
(二)体制不完善,管理较为混乱
农村各项社会资源相对较为欠缺,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需要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需要一个相对完善的机构、组织,但是在农村,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所以在相关政策、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得力。
(三)养老模式过于单一
部分城市已经实现社区养老,但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难以像城市一样提供完善的养老资源,在农村发展的希望渺茫,而且国家极力推动的土地养老,在老年人和睦邻里的思想以及缺乏理财观念的情况下,也没有得到普及。至于国外较为普遍的以房养老模式对于归属感极强的村里老人而言,更是无法接受的,房子必须一代一代传下去,除非出现重大变故,否则是不会卖房子卖地的。
三、农村养老的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农民收入,发展新型养老模式
提高农民收入,进而形成家庭、社区养老新模式,即以家庭养老为主,仍由老人的亲人为老人提供经济、生活和精神照顾,同时开展社区养老,由村民与集体、政府共同兴办养老机构,定期或者在老人需要的时候上门服务。家庭社区养老新模式在满足老人的心理需求同时也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要实现这一模式,关键在于资金问题,政府与其不断增加拨款力度,不如切实地把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落实好,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许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二)转变观念,推动土地养老
据调查显示,近半数老人在步入花甲之年后仍然从事生产劳动,按照现行国家法律制度,农民可以自由进行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农业生产率和农民收入都能带来显著影响。通过土地流转,有效避免土地荒废、农业生产率低等问题,还能为老人的生活提供一定的经济来源,同时也能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
(三)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合并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加快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实现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缩小,这样有利于社会公平实现,改善农村养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此次调查来看,大多数老人对现在的养老状况比较满意,但是他们内心也在期盼生活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隐患,也许短期内,农村老人养老不会发生重大问题,但是长久下去,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滋生,层层积压,老人养老问题就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导致社会不和谐、不安定。养老系统的改善还是需要个人、家庭、集体、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