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2-01-27 11:27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近期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我市政府网站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对市政府、7个旗县区政府和9个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全市共36个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发现,除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为不合格网站,其余均为合格网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栏目不更新和空白栏目问题仍较突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对政府网站检查时,出现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或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的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自治区此次抽查发现,我市政府网站栏目不更新或空白栏目的问题较为普遍,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网站空白栏目数量为5个,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空白栏目数量为7个,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为10个,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市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网站等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二)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磴口县、乌拉特前旗等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比例不高,部分政策文件没有及时、全方位解读和关联,未能充分发挥好增进共识、赢得群众支持的作用。 

      政民互动效果欠佳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网站咨询栏目未开设网上留言功能,反映出政府网站与网民互动渠道不畅,互动效果不佳。 

      )网站功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旗县区和市直部门网站不同程度存在站内搜索功能不实用,未在网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未完成IPv6改造等问题。如:杭锦后旗、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办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主办职责,要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对政府网站考核指标扣分比较多的地方应找出问题成因,加大整改力度,避免栏目更新不及时和空白栏目等底线问题,确保政府网站高质量运行。 

      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要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部门提供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旗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做好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网络谣言,要履行审核程序,及时在政府网站做出权威回应,公布客观事实,解疑释惑。 

      加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旗县区和市直部门要不断加强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和渠道,做好留言公开和数据统计工作,提高答复效率。要及时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对网民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判,及时和慎重回复。 

      (四)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设计,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要求,规范显示有关政府网站标识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加快政府网站IPv6改造。持续优化网站搜索功能,在满足基本搜索需求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 

      请各旗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2022年第一季度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抽查报告中的问题(详见附件),尽快完成整改,并于2022年1月29日前反馈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未抽查到的市直部门参考抽查报告进行自查整改。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站抽查报告

        

        

        

    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1月27日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市大数据中心    编辑:崔哲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