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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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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30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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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防指通告〔2022〕61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开展疫情防控,现就规范使用“场所码”和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场所均要按照“谁开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要求,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从即日起,全市各类场所均要安排专人对来访人员进行扫码查验,拒不扫码的禁止入内,扫码结果异常的,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指挥部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对于不按规定张贴“场所码”和落实“查码验证”不力的,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引起疫情传播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施工工地、工程项目部管理,从严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从即日起,市内所有施工工地、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本场所内从业人员(含厨师、保安、保洁、临聘人员等)实行全闭环、实名制管理,进入人员严格查验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帐。
      2.凡市外来返人员,要提前向施工工地、在建工程项目部报备,并如实报告前7日内行程轨迹,施工工地、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台帐式管理,凡有中高风险区、发生1例及以上阳性感染者的地市来返人员,施工工地、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协助属地指挥部对需要管控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待管控解除后方可返岗复工。
      3.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要组织人员常态化对负责的施工工地、在建工程项目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日下午将督查情况分别报市县两级社会管控和流调溯源组。
      三、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扫码,市外返回人员要主动报备,执纪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人员扫码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扫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广大群众来返我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出入各类场所时,要主动扫码并出示扫码结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告知拒不扫码的,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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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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