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水利厅关于持续推进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49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灌区用水农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召开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定调价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人员的参会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定调价方案(草案)》。
二、听证时间
初步定于2023年8月10日(周四),具体时间以第二次公告为准。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参会名额
(一)听证会参会名额(45人)
1、人大、政协4名:市人大领导1名,代表1名;市政协领导1名,委员1名;
2、用水农民(消费者)20名:临河区、五原县、杭锦后旗各4名,乌拉特前旗3名,磴口县、乌拉特中旗各2名,乌拉特后旗1名;
3、农业用水合作社(协会、行政村)代表5名:乌兰布和、解放闸、永济、义长、乌拉特灌域各1名;
4、旗县区相关部门7名:每个旗县区1名,主要是乡镇政府或水利局从事农业灌溉管理人员;
5、市政府相关部门3名:市水利局、财政局、农牧业局各1名;
6、水利经营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7、河套灌区管理单位人员4名。
(二)监督人员2名(市司法局)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10名(不安排发言)
(四)新闻媒体6名(不安排发言)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用水农户(消费者)及合作社(协会、行政村)代表,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采取自愿报名或按旗县区及灌域分配人数随机选取的办法产生。
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3、旁听人员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或者随机抽取产生,额满为止。
4、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水利部门邀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巴彦淖尔市户籍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用水农户群体意见;
3、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熟悉河套灌区农业供水收费情况及价格;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6、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能够全程参加会议;
7、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用水农户(消费者)、水管单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
联系人:邓荣力 联系电话: 0478-8213172
电子邮箱:bfgsfk@126.com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