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公示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3-10-25 18:25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有关要求,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等29处湿地已通过材料审查、现地核实、专家论证、部门意见征求,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务会审议同意,拟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现将29处湿地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 2023 年10月25日至 11 月 1 日(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电话:010-84239339,邮件:guojiazysd2023@126.com)。
     
    附件:拟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内蒙古自治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 来源: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编辑:张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