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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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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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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各责任单位申请、市直有关部门验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乌梁素海内源污染成因研究不够深入,防控措施不够精准。”等14个问题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市林草部门推动草原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履职不力,违法占用草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拟按程序履行销号。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2023年度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10个工作日)。
      二、相关问题的受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反映情况请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办理,不接受匿名反映,相关单位对来访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受理及联系方式
          2.相关整改任务的自评报告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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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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