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城燃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增强终端销售价格对市场供需变化的反应灵敏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4〕1108号)等文件要求,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关于同意建立巴彦淖尔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的批复》巴政字〔2025〕60号),现将《巴彦淖尔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巴彦淖尔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巴彦淖尔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巴彦淖尔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