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城燃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定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36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履行成本监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委党组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关于同意建立巴彦淖尔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核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的批复》巴政字〔2025〕60号),现就我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巴彦淖尔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912元/立方米(含增值税)。
二、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相关文档: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