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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我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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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2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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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安排情况。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有中央、自治区、市级15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候文瑞出席新闻发布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政委刘晓萍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闻发言人王彦军作新闻发布。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政委刘晓萍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刘晓萍: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是向各媒体通报我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安排情况。“三超一疲劳”是指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机动车这四类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这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是公安部10.19和自治区公安厅10.24两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的重要安排,是针对当前交通安全形势提出的重大举措。为了贯彻好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详细的安排,我们希望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这四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了解我们整治这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整治措施,共同携手,创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下面请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闻发言人、宣传科长王彦军作新闻发布。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闻发言人王彦军作新闻发布   

       发布人  王彦军: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今年以来全国全区发生了几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引发这些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四类常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客运车辆事故,均与这四类交通违法有关。为坚决遏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分别于1019日、24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两级会议精神,1027日,市公安局召开了由各旗县区交警大队长参加的会议,对我市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决定自2011111日至20123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的主要目标一是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四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由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实现全年预防事故工作目标,并为明年工作打好基础。三是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公安局成立市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候文瑞担任组长,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政委闫晓光担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副职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导检查,并定期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排名,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主任由副支队长秦峰担任

      为切实组织好此次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部署每月组织7次集中统一行动,具体日期是:每月1日、11日集中整治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每月9日、21日集中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每月18日集中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每月15日、25日集中整治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全市在三条战线开展区域联勤联动,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同时,要在自治区交管总队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好与相关地区、支队的联勤协作,形成全线联动的整治态势。第一战线:G6高速公路,由高速公路一大队(牵头)、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实施联勤;第二战线:110国道,临河大队(牵头),临河大队、磴口大队实施联勤;由前旗大队(牵头),前旗大队、五原大队实施联勤;第三战线:S212省道,由五原大队(牵头),五原大队、中旗大队实施联勤;S312省道,由临河大队(牵头),临河大队、杭后大队实施联勤;S213省道,由后旗大队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集中统一行动。

      为确保取得实效,整治行动要紧紧抓住“三超一疲劳”这一整治重点,突出重点路段(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货车),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夜间),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客运车辆事故。

      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严肃整治超速违法行为。要动员现有的全部测速设备,采用固定或流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按公安部、公安厅规定,整治期间,大中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在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以下公路行驶时速分别不得超过70公里、60公里、50公里,其他车辆严格执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的限速标准,坚决把车辆行驶速度控制住、降下来。11月底前,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对现有限速标志进行一次排查,对超出《通告》限定时速的要及时更换。在曾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点段,要进一步完善限速和警示标志,全部设置减速带、限速提示语。要通过通讯手段、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转递车辆超速违法信息,能当日处罚的,坚决当日处罚,提高处罚的时效性。

      二是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要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执行“八必查”,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面包车逢车必查。对超员要依法处罚,责成客运公司、车主转运超载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不消除超员违法行为的绝不放行。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查站外倒客违法行为,坚决捣毁一批“黑站点”。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一律吊销驾驶证,会同有关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

      三是严肃整治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要加强车辆查验审核工作,严肃查处纠正货运车辆车厢超高违法行为;发现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不一致的,要扣留车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发放检验合格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货物配装企业违法装载行为,情节严重者依法要求其停业整顿,从源头上避免超载车辆上路;对因车辆超载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法人的法律责任。货运车辆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经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审批,持证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

       四是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要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要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对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要求运输企业进行调整,责令运输企业切实执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规定。

      五是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整治。11月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客运企业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对违法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轮训,与客运企业、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或承诺书。要在车辆检验中,加大客运车辆采用反光材料喷涂车辆放大号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客运驾驶人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的转递要求,对客运企业驾驶人违法记分进行一次再清理,符合《通告》关于驾驶人违法清退规定的,一律吊销从业资格。要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强化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敦促企业经常检查GPS监管设备完好程度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客车驾驶人故意关闭、遮挡、损坏GPS监管设备行为,严格落实GPS监管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会同交通部门敦促运输企业及时读取GPS监控信息,尚未将监控信息接入交警队的,要每日报送情况。要建立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专项行动期间,客运车辆驾驶人连续两次发生“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取消其春运营运资格。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和各大队,都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媒体,通过标语、横幅、挂图、LED屏、光盘以及新闻发布会、专栏报道、交通安全提示、记者现场采访报道、交警座客直播间、案例分析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宣传,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民警上路执勤,实地报道执法情况,曝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国道、省道等整治“三超一疲劳”的重点道路新增一批永久性固定宣传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宣传专栏、图板和标语。整治期间,支队将制作一批“三超一疲劳”案例图板,支队所属的各窗口单位和全市所有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都要更换整治的内容。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群众对“三超一疲劳”危害的认识,从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劝导亲朋好友文明驾驶。

      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是公安部为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重要专项部署。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公安局要求各地,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好我市的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责任落实。要组织工作组,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强化督导和考核。督导将以暗访为主、考核以实际效果为主。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给当地领导小组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其组织开展严格的责任倒查。三是加强法律应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第9299102条,充分应用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武器,增强打击整治力度和效果。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刘晓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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