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解读:我们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内政办字〔2017〕179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巴彦淖尔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三个文件编制的。
二、实施办法在实操过程中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解读: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二是坚持制度保障的原则;三是坚持整县市推进的原则;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
三、为什么要明确技术标准?参照什么标准?
解读:
1.就是为了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有标准”可依,达到“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和设备。
2.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具体为:按照GB/T 27622、
GB/T 26624、NY/T 1168-2006和NY/T 1222-2006标准执行。
四、为什么要确定主推模式?主推什么模式?
解读:
1.主要是为了解决养殖场根据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粪污产量和粪污性质,因畜制宜、因场施策,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
2.主推模式为:一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宜采取“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或“粪便垫料回用”模式;二是中、小型规模养殖场宜采取“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和“异位发酵床”模式。
五、建立什么样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定期巡察制度。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建立奖惩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和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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