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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鹿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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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0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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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环审〔2022〕6号
    内蒙古鹿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鹿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畜产品加工区的原维佳农业厂区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建设2条生物饲料生产线,年产量10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同时 ,配套建设原料仓库、原料卸料棚、成品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办公区依托原有设施,项目供水、供汽、供暖依托开发区的集中供水、供热、供暖设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表》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制粒过程冷却废气经刹克龙(气力输送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所用散装粒料物料经自卸车直接卸入封闭原料棚内储存,袋装物料由自卸车直接卸料至原料库内堆放存储;上料、初清粉尘以及粉碎、配料、混料、成品筛理、包装工序产生粉尘分别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正压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收集的粉尘别返回前端工序回收利用,不设排放口。
      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中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级标准后,排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初清杂质暂存杂质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捕集粉尘与原料性质一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暂存于库房,收集后由生产单位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不外排;检修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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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崔哲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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