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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特前旗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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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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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责任部门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监督管理股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2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精准推送

     

     

     

     

    3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环境监察大队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精准推送

     

     

     

    5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6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7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整改与政策法制股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8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自然保护股、土壤与辐射股只监管农村生活污水

     

     

     

    9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整改与政策法制股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10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办公室

     

     

     

    11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12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13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公布旗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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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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