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并报市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统筹推动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多措并举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该局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逐步建立监测体系,实施环境风险评估,提升新污染物监管能力。
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该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加强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落实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控措施,监督执行有关产品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具体措施,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该局加强水、气、土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严格落实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充分发挥现有水泥窑等焚烧处置设施作用,加大协同处置废药品、废农药力度,进一步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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