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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联合推进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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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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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市供销社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全面做好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工作。

      《方案》提出紧紧围绕提升农村牧区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着力推进优质廉价食品下乡进村,改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条件,开展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建设,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培训教育和科普宣传,提升综合监管合力。

      《方案》要求改善农村牧区食品流通模式,推进优质廉价食品下乡进村。其中要发挥供销系统优势,依托各类企业、基层供销社等经营主体,加快形成旗县有集采集配中心、苏木乡镇有综合超市、嘎查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商贸流通体系,促进优质安全食品下乡、优质农畜产品进城。加强培训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大力度开展专题培训。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广泛采取农村牧区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监管合力,创新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工作与乡村治理工作相结合的机制,探索嘎查(村)委会协助苏木(乡)政府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方式。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原则,整治农村牧区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两超一非”、非食用盐用于食品加工等问题。以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扩大示范面,以曝光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件扩大警示面,以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牧区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扩大带动面。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形成市场监管统一战线,提高监管合力。

      接下来,市供销社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等行政部门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侵害农牧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及基层服务网点健全制度,加强商品质量日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和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杜绝系统内违法案件发生,维护供销社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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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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