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30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评审组深入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磴口县、乌拉特后旗、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初评。
评审组分为3组,每到一处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评审相关标准细则进行评审,通过查验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照评审打分表逐项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和评分,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此次现场检查评估涵盖农资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市、各类型餐馆饭店、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药店等。
评审组对我市的创建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我市将以此次初评为契机,强化整改落实,抓好评估结果转化运用,不断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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