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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社部门集中公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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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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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近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了集中公布,方便高校毕业生查看各项政策的具体内容、经办流程、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做到政策公开、内容详尽、服务透明。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支牧支林支水)和帮扶乡村振兴类工作,服务期为2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内容为到基层苏木乡镇(街道)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网格治理、社区矫正等民生工作,服务期为2年。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

      面向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接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间,储备人员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政府按月为储备人员发放一定补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享受全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有关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

      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机会,帮助其进行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学习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间由所在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级政府财政向本级见习单位的见习人员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相关链接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

      人事档案托管。包括档案的接收、保管以及转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管。档案存放于我市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后续找到工作后,凭拟接收档案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调档手续。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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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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