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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加油包”助推我市高校毕业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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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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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近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帮扶政策进行集中公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知晓率。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对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一是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

      二是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

      四是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全国创业示范孵化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

      五是对成功创业、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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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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