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进一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助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性。从7月1日起,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察费报销比例由80%调整到100%,不设起付线。
我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100%医保报销
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进一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助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性。从7月1日起,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察费报销比例由80%调整到100%,不设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