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3部分,总分值80分,按学生实际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过程性评价是对七、八、九年级在读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与测试,将考核与测试结果进行评价赋分,计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包括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根据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和参与校内外体育竞赛情况进行考核,时间为七、八年级第一、第二学期,九年级第一学期,每学期1分,共5分。由任课体育教师负责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当年进行公示,学校审核确认。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全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是按照初中阶段各年级的项目(指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分别为七、八、九年级第一学期,每次测试折算满分为15分,满分总计45分。由各旗县区具体组织统一测试,与教育部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合并进行。根据准备工作情况,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的测试工作可延迟到第二学期进行。
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针对八年级在读学生,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对学生学习掌握相应体育、健康教育知识情况进行测试,满分10分。在八年级第二学期与生物学同卷进行纸笔考试,单独计分至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
专项运动技能测试针对九年级在读学生,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设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7个运动项目。学生从7个项目中自主选择1个项目参加测试,每个项目包含2个测试内容,每个测试内容满分为10分,每个项目合计满分为20分。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分旗县区进行。
残疾学生与伤、病学生可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因故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学生,可申请补测。
细则旨在完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跟踪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健全人格品质,引导学校根据体育学习的实践性特点和健康教育的实用性特点,进一步优化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
细则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实施,到2025年实现初中阶段各年级(七、八、九年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