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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今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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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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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落实2024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2亿元,惠及11.19万名中小学生。

      据悉,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牧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政策,取暖费年补助标准为生均330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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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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