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巴税稽罚〔2022〕4号
案件名称:五原县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五原县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508216928516653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保君
处罚结果: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41,820.74元。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日期: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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