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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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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3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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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
      (二)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全市价格调控目标。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市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按权限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按权限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拟订和实施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六)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综合交通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拟定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统筹能源、邮政、铁路民航、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
      (十三)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四)负责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和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
      1、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委党组各项决策、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3、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领导机关所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民主评议,负责机关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工作。
      4、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5、加强对机关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关注机关党员干部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7、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芳  办公电话:0478-8650630)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杜鑫元  办公电话:0478-8213746)
      (三)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绩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负责人:崔菊英  办公电话:0478-8655992)
      (四)法规科
      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督导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
      (负责人:侯勇  办公电话:0478-8257070)
      (五)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督导工作,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负责人:白俊伟  办公电话:0478-8213792)
      (六)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整建议,开展重大政策研究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晓鑫  办公电话:0478-8214856)
      (七)体制改革综合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人:徐蔓勤  办公电话:0478-8211673)
      (八)固定资产投资科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编制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负责人:孙荣莅  办公电话:0478-8234446)
      (九)地区振兴科
      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实施、重大项目谋划及重大问题研究等,统筹衔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沿黄河盟市间交流合作。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振兴方案、政策。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配合自治区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等工作。
      (负责人:孙昌  办公电话:0478-8210793)
      (十)农村牧区经济科
      提出农村牧区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
      (负责人:贺生智  办公电话:0478-8224714)
      (十一)基础设施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综合交通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拟订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统筹能源、邮政、铁路民航、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综合交通经济发展情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和职责分工审核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备案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权限审批核准铁路、民航建设项目。负责对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民航项目等工作。
      (负责人:兰宏建 办公电话:0478-8213759)
      (十二)产业发展科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人:陆鸿燕  办公电话:0478-8212895)
      (十三)民营经济科
      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配合自治区监测研判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调节工作。协调落实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人:白石  办公电话:0478-8328768)
      (十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人:王国沣  办公电话:0478-8213704)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组织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负责人:张晶  办公电话:0478-8281768)
      (十六)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负责人:张赛男  办公电话:0478-8224712)
      (十七)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委内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
      (负责人:刘鑫  办公电话:0478-8213748)
      (十八)价格收费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法规,履行市级价格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少数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价格标准,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工作,负责价格预警、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齐之鸿  办公电话:0478-8215533)
      (十九)区域经济协调科
      统筹研究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推进全市西部大开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牵头组织拟订巴彦淖尔市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政策并协调推进巴彦淖尔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谋划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出并推进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措施。
      (负责人:敖丽芝  办公电话:0478-8212942)
      (二十)粮食、物资储备科
      拟订市粮食储备管理的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购销政策。提出市粮食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军粮供应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承担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工作。承担粮食的市场和产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网络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市储备物资采购及轮换计划,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市级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市场分析、监测预警,负责物资储备的应急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税和金融政策的协调落实。
      (负责人:苏都布仁  办公电话:0478-8225519)
      (二十一)粮食业务科
      推动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推进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工作。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落实自治区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全市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安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申请、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推动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人:冯春生  办公电话:0478-8216393)
      (二十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科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相关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任娇娇  办公电话:0478-8234670)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20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34449
      负 责 人:李志雄
      三、委属二级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拟定、咨询服务、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参与拟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各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负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服务效能。
      (四)负责搭建企业合作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政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五)承担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开展政策解读、诉求反馈、业务培训、宣传交流等工作。
      (六)承担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18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941121
      负责人:刘凌
      巴彦淖尔市发展研究中心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中长期性课题开展跟踪研究,为市委、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建议。
      (二)研究国内与国外的经济发展动态,围绕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产业政策、布局的调整方向;研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结构和投资政策,研究我市各产业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协调发展问题;提出综合性对策建议。
      (四)研究人口、教育、就业、社会分配与社会保障、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社会问题;研究地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为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检测、预测、预警、预报;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20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14856
      负责人:王晓鑫  
      巴彦淖尔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承担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全市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开展全市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应用和服务工作。 承担全市信用修复,处理反馈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和信用投诉等工作。 开展信用文化交流、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承担 “信用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和相关自媒体官方账号内容的维护工作。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18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13748
      负责人:刘鑫
      巴彦淖尔市绿色节能环保中心
      (一)承担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节能降碳政策法规及制度方案的研究、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工作。
      (二)承担节能降碳形势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等工作。
      (三)指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以及能耗指标交易、碳交易等工作。
      (四)协助承担绿色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18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281768
      负责人:张晶 
      巴彦淖尔市军粮供应中心
      (一)贯彻落实全市军粮供应、服务等政策制度;保障境内驻军部队粮食供应和边防部队军粮配送服务;开展全市军粮报表统计、军粮票证的报送工作。负责向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上报用粮计划,按计划分配到各旗县军粮供应站,军粮在入库之后统一填写调拨验收单。负责收缴汇总军粮票证,将出库差价报单、购销存统计表、自治区军粮补贴和配送费使用情况表上报自治区军粮供应中心。按照各军粮供应站上报出库差价报单数量,将差价补贴款拨付到各旗县军粮供应站。
      (二)承担有关部门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配合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开展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工作;协助开展所属行政区价格认定的复核工作。
      地址:巴彦淖尔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和改革大厦18楼;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655973

      负责人:岳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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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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