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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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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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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地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全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旗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市本级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旗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旗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旗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旗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旗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财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稽查科。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并对审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承担市审计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宣传和审计信息编撰及上报工作;负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三)法规审理科。负责起草市审计局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制度;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等进行审理。监督检查旗县区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牵头组织审计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旗县区政府决算情况;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五)金融贸易审计科。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六)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旗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社会福利资金以及其他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根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
      (八)政府投资审计科。负责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合同、参建单位资质等;对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开展审计监督;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投资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审计业务等工作。
      (九)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承担全市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农牧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农牧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农林水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十一)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党政机关和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地、矿产、草原、森林、水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三)企业审计科。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金沙路东 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7866216
      负责人姓名:王福全
      三、 所属单位
      一、巴彦淖尔市内部审计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内部审计发展研究和数据统计相关工作,参与编撰全市内部审计发展规划。
      (二)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提供支持服务。
      (三)承担内部审计经验交流、理论研讨、评比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协助开展内部审计质量检查的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金沙路东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866216
      负 责 人:贾伟强
      二、巴彦淖尔市审计局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局机关综合事务、重大会议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机关档案管理、办公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审计行业计算机审计研究和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工作。
      (四)运用计算机技术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五)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综合分析利用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北金沙路东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7866256

      负 责 人:高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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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编辑: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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