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发〔2018〕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改进政务工作狠抓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改进政务工作狠抓贯彻落实若干规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落实是决策的生命。为切实提高政府抓贯彻落实的执行力,有效解决抓而不实、抓而不力的问题,努力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及我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一、压实领导责任抓落实
(一)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抓落实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主管部门集中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在抓落实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状态,做到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善做善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市政府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要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向市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对其他事项,属于市政府分管领导职责范畴内,且没有必要转呈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的,不进行转呈,确需转呈的,分管领导要有具体的决策建议并明确是否同意的意见。
(三)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领域抓落实负总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债务化解、深化改革、信访维稳等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督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本单位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组织、协调、督办之责,统筹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形成上齐下顺、合心聚力的抓落实浓厚氛围。
(四)市政府班子成员既要讲分工负责,又要讲团结协作,既要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又要立足推动整体工作抓落实,做到互相补台、互相支持。具体工作如涉及多位市领导和多个部门的,严格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牵头市领导通过组织会议研究、文件会签等形式,协调其他市领导形成决策意见,涉及的相关市领导和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市领导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因市领导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处理分管领域工作时,由市政府秘书长按照主要领导意见协调其他市领导及时补位。
二、制定任务清单抓落实
(五)实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清单化管理,以工作目标倒逼工作进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及时交办落实。对上级和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明确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倒排时序,挂图作战,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工作部署涉及全市整体工作的,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须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分解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部署涉及全市专项工作的,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落实工作的具体举措,强化措施执行,全力推动落实。
(六)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联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市委决策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落实和办理质量。对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及市“两会”期间建议提案和人大、政协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全力推动落实,切实提高办理成效,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三、提高运行效率抓落实
(七)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批示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办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办落实,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亲自抓好督查落实反馈,不再做原则性、重复性批示;旗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组织落实,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抓好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问题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办结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的,须在第一时间提交书面报告。
(八)市政府要进一步改进文风,提高公文质量。加强行文必要性审核,精简文件简报,避免一般化层层转发,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一个事由重复发文现象。
(九)规范公文办理程序。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单位报送的文件,原则上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或文件事由进行办理。公文不得简单签阅,不得层层签批,更不得以签批代替落实。在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办前,对应的副秘书长须提出具体拟办意见。需呈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办的,市政府分管领导须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不得以部门意见代表本人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呈送上级部门的公文及下发的重要文件,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审阅签批,不得以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代签。未经分管市领导审阅审签的文件文稿,一律不得呈送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报送工作,增强公文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力求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言简意赅、情况真实。市政府要求报送的各类文稿,须经各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按照规定时限、规定渠道高质量报送。
(十一)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在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在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呈送与会市领导阅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稿,如无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
(十二)市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市委、政府高效运转提供优质服务。要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要协调处理好市本级各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的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四、健全反馈机制抓落实
(十三)对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政府要及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主动、实事求是的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须即时办理的,要做到办结即报告;须在一定时限办理的,要适时反馈办理进度,在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结情况;须长期办理的事项,要分阶段反馈实施情况,全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总体办结情况。
(十四)抓好上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秘书长参加上级政府或部门会议的,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会议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五、强化督查问效抓落实
(十五)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进行决策督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委政府督查室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实行清单化督查,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随时汇总通报,形成有决策、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的闭环运行体系,全力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十六)要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注重工作成效,用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干部攻坚克难、担当尽责。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督查评价原则,以工作推动和政策落实成效为重点,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抓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以跟踪问效和督查问责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市政府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问责追责,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重大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