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发〔2018〕9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工业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巴彦淖尔市工业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项目单位办事提供便利,结合巴彦淖尔市工作实际,制定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针对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目标,通过采取并联审批制度,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权限审批企业投资项目。重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零上门办结”。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国家安全外,均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全程监管”。
二、运行机制
在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改革的基础上,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作基本流程,依照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和流程分为三个审批办理阶段,即项目注册立项阶段、施工审批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实施工业项目并联审批的具体部门包括区经信、工商、国土、环保、住建、规划、安监、气象、人防、消防等部门。各阶段的办理事项启动审批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办结所需审批的事项。
三、操作流程
工业项目注册阶段流程
市工商局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发放。
工业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流程
市经信委 - 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业主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市经信委通过平台对企业网上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备案证明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由“一窗受理”综合窗口通知企业网上自行打印备案证明。企业对所提供的材料需作出真实性承诺。
市规划局–向项目业主说明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核实相关政策及办理有关手续。
市国土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出让公告、挂牌、成交公示、签订合同等有关手续办理。
市住建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
市环保局、市人防、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并联开展环评,防空地下室审批、消防审图、安全预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工业项目验收阶段流程
项目业主提出申请,“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平台或人工发送至住建部门,住建部门牵头,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需进行专项验收的,会同住建、规划、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和专家,同步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和单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仍分别由消防和人防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资料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验收结果作为产权登记办理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调机制。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的职责,政务中心要加强对进驻部门窗口的协调,对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二)剔除重复材料。政务中心要组织各审批部门全面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减少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申请资料的重复提交材料,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高效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建立有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要把高效并联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做到“高效审批、严格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落实。将并联审批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凡属违规操作、推诿扯皮,或者不按本实施意见确定的流程、方法要求实施审批的,在年底考核中予以酌情扣分。
(五) 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建立信用管理平台和惩戒淘汰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项目单位在市场上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土地、房屋等测量,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开展(测绘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抽查、复核,但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