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字〔2018〕10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为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在“放管服”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中存在的办事不便利、“一网通办”落实不到位、涉企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监管力度,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开通了“国家政务服务投诉和建议”小程序,接收企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问题投诉和意见建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平台宣传和投诉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投诉平台宣传,承接涉及我市的公众投诉件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做好平台宣传工作
为提供便捷服务,“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提供多种使用方式,网民可通过手机进入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登陆小程序,随时投诉、提建议。
(一)做好线上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平台做好小程序宣传工作,各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及其“两微一端”要及时转发相关新闻通稿、解读稿,并在网上办事等页面的显著位置展示“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码。展示内容的电子版素材可通过中国政府网自行下载,新闻通稿可从PC端和微信链接直接下载。
(二)做好线下集中展示。通过海报、小视频、桌牌等方式做好线下延伸宣传,各旗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自行印制小程序海报、桌牌等,在苏木乡镇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代办点,公共企业办事窗口,公交站点等人员密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展示,并做好后续更新。市各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小程序海报、桌牌等,在本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张贴展示,并做好后续更新。海报、小视屏、桌牌的统一版式点击http://www.nmg.gov.cn/art/2018/9/30/art_360_232181.html下载。小程序海报包含2张主海报(横版和竖版各一张)和5张人物系列分海报,以易拉宝、橱窗、张贴等形式进行展示。其中,政务服务大厅应以易拉宝形式展示主海报以及至少两张人物系列分海报,凡有电子大屏幕的政务服务大厅,需滚动播放小程序上线短视频。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网民投诉办理反馈工作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由国务院办公厅开设并接收全国各地网民问题投诉,经甄别分类后,转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届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有关问题投诉转至各盟市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投诉件的接收转办。请各旗县区、市各部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投诉件的运转办理反馈,同时明确1名负责人协调处理此项工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政府及其部门网民投诉件衔接处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问题投诉件的接收、沟通、运转、办理、反馈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明原因,认真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小程序线上线下宣传部署和落实情况的汇总,市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小程序的宣传展示工作。各旗县区、市各部门于10月17日前报送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以及负责办理网民问题投诉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包括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即时通信方式(微信号或QQ号)等。
(二)请各旗县区、市各部门于10月2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报道、海报、桌牌、小视频等各种素材线上线下展示情况(附截图或照片)以及浏览量、访问量等情况书面反馈至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截图或照片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小程序展示、投诉线索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投诉及办理情况进行相应通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