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10项规定》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发〔2018〕111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28 21:11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18-11-28 21:10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10项规定》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8-11-28 21:10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政办发〔2018〕11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10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10项规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决策部署,把支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切实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竞争能力,特提出如下10项规定:

      一、认真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精神

      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的力度,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市场准入标准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独对非公有制企业设置附加条件或准入门槛。国家和自治区给予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我市将不折不扣切实落实。

      二、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快推行“一站受理”和“一窗服务”办理模式,力争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行清单制度,在全市推开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围绕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目标,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简政放权、扩权强县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前置条件,对落地项目能评、环评、安评、土地预审等实施同级审批、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对建成项目环保、安全、消防等实施集中验收、并联验收等制度,提高项目审批和服务水平。对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公平公正监管。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打造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按要求实现“全区一张网”的目标。依法合规办事,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绝不干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依法保障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政策优惠、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全力推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支持市内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主板挂牌上市。对于首发上市、企业借壳上市、挂牌和通过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融资等给予相应费用补贴。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信贷支持。鼓励驻市银行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扩大信贷规模,并合规运用金融租赁、基金、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非信贷融资工具,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在我市设立各类小微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供给服务。积极争取市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到旗县区和乡镇增设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或布设自助设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借鉴经济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用好以产业基金为主导的现代金融工具,尝试由政府引导,基金公司专业化运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整合本地财政、自治区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等,持续滚动做大基金规模,为优势主导产业及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意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深入企业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问题,重点从金融风险防范、企业挂牌上市、银行信贷政策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金融服务企业活动。

      四、加大财政支持

      对于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提质改造升级项目,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条件的,积极协调自治区给予优先安排。市级要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当年开工或在建、具备一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安排引导基金予以扶持。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符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用地、用电、税费等政策支持,确保项目快速审批和开工建设。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市内投资者新上或扩建项目,新增投资额形成的税收,比照新落地项目给予扶持,享受与外来投资者同等的优惠。在争取中央投资和安排自治区用于引导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时,重点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验收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新获得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科技人才,对企业高管薪酬(其在我市任职期间)的个人所得税,按其个人所得税市、旗(县区)留存部分,前两年给予50%的补助,第3年至第5年给予30%的补助。

      五、合理降低税费负担

      全面落实减税和降费政策,在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已出台涉企减负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结构性减税和降费、清费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能、用电、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收费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形式向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布。

      对设在我市的鼓励类产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我市新设立或已设立从事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含大数据存储、云计算存储及宽带网络建设运营)的独立法人,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我市新设立的从事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独立法人,在2022年前从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六、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实力

      支持鼓励市内民营企业顺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抓住机遇、顺势而为,不断提质增效、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三个转变”。通过龙头带动、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实现产业布局由“散”向“聚”转变。改造提升农畜产品加工、矿山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实现产业层次由“低”向“高”转变。大力推动品牌、标准和质量建设,建立技术创新平台,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生产方式由“粗”向“精”转变。培育非公有制经济产业集群,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源精深加工上做文章,在延长产业链条上下功夫,大力引进建设延链、补链项目和上下游配套项目。鼓励小企业“联大”、大企业“带小”,“大小”结合、“内外”联合,实现抱团发展和集群发展,形成一批规模大、关联度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以集群做大产业、做大总量。突出绿色发展,注重节能环保。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技术、质量、安全六大标准,降低污染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创新扶持资金、融资平台、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增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动能。

      七、强力推进品牌战略

      按照“打造巴彦淖尔市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决策部署,建立符合巴彦淖尔产业特点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集中打造“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以现代农牧业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和创建“三品一标”为核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打响“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旗县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政府质量奖,建立品牌培育和标准创新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三品一标”、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等品牌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对获得殊荣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产业投资、做强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围绕本地区、本行业的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抓项目促发展的意识,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要精准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战略,主动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之中,发挥我市资源区位优势,抢抓机遇,借势发展,以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为动力,以企业和项目为载体,集聚优势资源,促进地方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谋求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存量与做大增量相结合,引进项目与调整结构相结合,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促进我市经济扩大总量、提质增效的优质项目。

      九、倾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就业观、财富观,尊重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精神。市各主流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向企业公开办事程序及时限,及时公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收费项目及标准、注册登记、监管执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让利好政策措施及时传播到位。

      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让企业家创业有保障、干事有舞台、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把培养民营企业家作为全市人才发展规划重要内容,纳入“草原英才”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依法经营意识,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理念、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和有信念、有梦想、有本领、有贡献的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要把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引导教育纳入政治引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当好企业的“引路人”“推车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家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把一批政治素质好、诚信守法、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推荐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岗位,引导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为巴彦淖尔“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做出更大贡献。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