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发〔2019〕2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31 20:14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19-01-31 20:13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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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政办发〔2019〕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6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借鉴市内外经验,完善适应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通过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专业培训,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25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巴彦淖尔的建设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生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基地每年全科专业医师招收数量须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适当提高全科专业及其他紧缺专业培训人员待遇。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落实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制度,加快网络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应用,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鼓励基层临床全科医生参加系统的“西学蒙”、“西学中”教育,加强对全科医生的蒙医药、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蒙医药或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蒙医药、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展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旗县区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市医院、市中医医院、市蒙医医院和临河区人民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绩效工资不低于培训基地医院的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四)完善全科医生准入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临床、蒙医、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取得自治区卫健委或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蒙医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予以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

      按照自治区全面推开临床、蒙医、中医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扩大临床和中医类别(含蒙医专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范围,争取蒙医专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开考的工作规划,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鼓励基层医师通过学徒取得蒙医中医师承出师证书,参加国家蒙医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旗县区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旗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到一定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按签约服务费的一定比例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负责)

      (六)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履约的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经“5+3”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级卫生院使用)。对经“3+2”模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苏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嘎查村卫生室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卫生计生委负责)

      (七)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蒙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政策规定,重点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九)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全国、全区、全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财政局负责)

      (十)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壮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对自治区级贫困旗县(以下统称贫困旗县)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结合实际,以贫困旗县为重点,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毕业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嘎查村卫生室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贫困旗县免费实施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加强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旗县的乡镇苏木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职称晋升政策向贫困地区进一步倾斜。对长期扎根贫困旗县农村牧区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旗县农村牧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省(区、市)统一的高级职称。(市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健康巴彦淖尔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脱贫、教育脱贫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和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人民健康指标考核,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的评估督导,强化激励和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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