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字〔2019〕4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24 20:16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19-01-24 20:15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 有效性 废止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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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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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政办字〔2019〕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编纂《巴彦淖尔年鉴》2019卷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9〕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巴彦淖尔年鉴》是按年度连续出版综合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为方便各级、各单位提供资料,全面及时载录2018年度市内各项事业发展状况,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服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组织编纂《巴彦淖尔年鉴》2019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编单位

      市委(含市委各部门)、人大、政府(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政协、军分区、驻市各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各金融、税务、通讯、保险、证券机构,各大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各旗县区等。

      二、记录时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供稿要求

      (一)领导名录

      1.市直各部门、机构录入副处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2.旗县区录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3.苏木、乡、镇收录党政正职;

      4.其他单位录入主要领导干部

      领导名录写明姓名、职务、2018年度任离职时间,女性和少数民族需标注。

      (二)概况

      概况为综合性条目。市直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一年的基本情况。要在概况中记述本部门包括主要直属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能职责及履行情况等内容,并将2018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简明扼要记述;企业单位应重点记载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旗县区需将行政区划、面积、人口、民族构成、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及农牧民生活水平等主要元素记述清楚。

      (三)基础条目

      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地域特点、行政职能等,按2018年主要工作别类分条目进行记述,做到全面、准确、新颖和量化、数字化。

      1.条目由条头和内文构成,一个条目应记述一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或事项。条目内容要真实、体例应规范、文字要精炼。如果一个条目的内容确实涉及多个方面,且文字较多,可将每一方面内容另设小标题或段落记述。

      2.市直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年度工作特色,科学合理地设置基础条目。内容可从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中提取素材,经认真筛选、整理,去掉议论、结论性的文字,提炼、精准记录一年的主要工作,做到既真实、全面反映工作内容,又突出部门特色。

      3.各大企业要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研发、安全生产等设置基础条目,内容记述本年度经济指标完成、基础建设、项目进展等情况。

      4.旗县区基础条目类别的内容和顺序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自然资源]、[农业牧业]、[林业]、[水利]、[工业]、[城镇建设]、[环境保护]、[交通 电信]、[贸易 口岸]、[旅游业]、[服务业]、[金融 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固定资产投资]、[公共安全]、[人口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各苏木、乡、镇]。

      5.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本年度发生的重大活动、重要成就、重大新鲜事件、重大项目建设。

      (四)大事记

      党和国家、自治区领导人来我市视察、考察活动情况;市主要领导重要活动;各旗县、各部门和各行业发生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

      (五)荣誉

      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省部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全局性或特殊领域中获得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主要由市有关部门提供,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采用简介形式,写清获奖者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获奖名称、获奖时间、授奖机关等,其他模范用表格形式)。

      四、注意事项

      (一)入编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文稿编写、报送,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报送。

      (二)入编单位在报稿件时,一定要请保密部门及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泄密现象;对于涉及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问题,各供稿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口径。

      (三)《年鉴》2019卷是需要公开出版一卷,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编纂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编纂要求、高质量完成。

      五、时限和报送方式

      入编单位请务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电子文稿以邮件发至bynesdfzbgs@163.com对于没有及时报送的单位应由分管领导电话说明原因,否则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 秦东 王嘉良 萨日娜

      联系电话: 8655557 8655559

      联系地址: 新华西街1号党政综合楼5057 5059 5096房间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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