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字〔2019〕1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做大做强优质企业,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要求,按照“遴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或挂牌)一批、融资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全力开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末,力争新增上市辅导期企业2家(自治区目标1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1家),实现企业上市1家(自治区目标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自治区目标3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板企业18家(自治区目标15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10家)。2018年全市启动改制企业5家,2019年全市争取启动改制企业50家以上,2020年全市争取启动改制企业62家以上(自治区要求盟市40家以上,每年增速25%)。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实体、问题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内育外引、规范发展;坚持改革引领、重点突破;坚持梯次推进,分层培育。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加大入库企业扶持力度
市金融办负责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将入库企业按照主板后备库、新三板后备库、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后备库等分类,并制定后备库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与帮扶,在股改、辅导、申报、审核等方面提供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服务。入库企业均可享受培训、股改、上市挂牌奖补等优惠政策。
依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管理办法,各旗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内企业采取推荐或自荐的形式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库内企业实行动态更新调整,入库基本条件如下:
1.主板后备库入库基本条件。对持续经营2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以上,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领先技术、相对竞争优势的可培育上市企业。
2.新三板后备库入库基本条件。对设立及存续满2年以上、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4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股权结构清晰,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3.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后备库入库基本条件。对设立及存续满1年以上、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150万元以上,或者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训力度
市金融办要按照企业所在行业类型、计划上市板块和不同推进进度,制定分类分层分阶段培训计划。以入库企业为重点,以主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为着力点,分企业、分层级、分阶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帮助企业了解上市最新政策和动态,增强企业上市挂牌认识,激发企业热情,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在实施计划期内,市本级每年安排资本市场培训经费,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企业上市挂牌专项培训。对未进入上市企业后备库企业进行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进入不同层级后备库;对后备库拟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训申报流程、上市政策等实务操作;对后备库已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训市值管理、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等。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
各旗县区政府每年也要安排资本市场培训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培训力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
(三)加大企业股份制改制政策扶持力度,快速推进企业股份制改制,为企业上市挂牌奠定良好的主体基础
按照自治区“千户企业启动改制、百户企业孵化挂牌、十户企业辅导申报”的目标,以上市企业后备库为基础,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制。
对进入我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的企业,依据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对市、旗县区的财政贡献,按其经营状况予以奖励补贴。
各旗县区政府要按照最大限度降低改制成本、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企业改制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初创型企业改制。
(四)加快建设金融服务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企业上市金融服务机制
市金融办要加快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体现监管和服务功能,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要为企业搭建涵盖丰富金融产品和增值服务一体化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金融需求(包括上市挂牌需求)可以在平台上寻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采用“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企业和金融机构线上发布企业上市挂牌等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等信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辅以“互联网+”的信息匹配功能,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双向选择、自主对接。各旗县区要做好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配合辅助相关工作。
同时,市金融办要加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链接,构建政府、券商、交易所和企业之间的互通机制,组织举办企业上市挂牌投融资专场对接活动。对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专业服务能力进行监督评估,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上市挂牌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金融服务。
(五)推行资本招商,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实现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
设立政府推进企业上市产业引导基金,配套融资租赁、担保、保理等金融手段扶持市内企业在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上市,并通过资本招商引进市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拟上市企业入驻我市,同时,打造上市企业孵化基地,由专门的国有企业负责运作推动本土企业和引进市外企业上市,市政府在产业政策、奖补政策等方面给予新引进企业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和经济总量。由市金融办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奖补措施,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六)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奖补力度
继续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47号)政策奖励,并进行如下调整:
1.在引进上市公司奖励补助方面,新增“引进科创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奖励补助”。
2.在企业首发上市费用补贴方面,将“企业上市首发融资,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企业上市首发融资,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完成内蒙古证监局辅导备案后,奖补100万元;经主承销券商递交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奖补100万元;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查委员会审核并正式上市后,奖补300万元”。
3.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费用补贴方面,新增“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融资板挂牌的,给予每户企业挂牌展示板补助1万元、融资板补助3万元,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本地企业,今后成功转板上市的,按在主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奖补标准补足差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增加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旗县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汇报,遇重大问题时,召开临时会议统筹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二是对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负责的定期议事制度和解决机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依法合规、妥善解决。
(二)加强合作对接
积极开展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同证券公司等进行系统化的沟通对接,指导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合理选择股权和融资品种,根据融资程序和条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
各旗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要协助上市、挂牌企业做好日常监管,适时监控市场交易活动,落实风险防控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与监管机构要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互报企业上市挂牌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环境。
(四)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旗县区主体责任,各旗县区要成立上市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本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将企业股改、孵化、挂牌、上市工作纳入旗县区年终考核,细化考核细则,提高考核比重。二是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开通“绿色通道”,加快从简办理相关证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