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 办法(试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字〔2019〕26号
  • 成文日期
  • 2019-04-24 10:10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19-04-24 10:08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 ...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 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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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政办字〔2019〕2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4    

     

     

    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办法(试行)

     

    为加强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养护修复农牧业生态系统,推动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一湖两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理念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粮油、乳肉绒、果蔬、蒙中药材、饲草、生物质能“六大产业”发展,把乌梁素海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坚持走生态治理、产业振兴和民生改善相结合的路子,全力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推动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坚持项目支撑、资源整合的原则;坚持系统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

    三、补贴项目

    (一)“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补贴

    1.补贴内容:成立“天赋河套”优质农产行业协会;对通过自建、联建等形式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基地,且被授权使用或积极申请使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实行会员制管理,并对基地进行等级评定。

    2.补贴标准:一是授权使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每有一类产品入选,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是授权使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通过自建、联建等形式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且种植规模达到500亩以上,并构建“种加销”全产业链可追溯的,奖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20-30万元。三是加入“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绿色产业协会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凡与农牧民建立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模式,且种植规模达到500亩以上,奖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20万元。四是授权使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通过自建、联建等形式,按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18条标准》,建设以产品高端、生产高效、环境友好、管理先进为核心,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生态牧场(肉羊、奶山羊、肉牛、骆驼、蒙古马、肉驴)且能够生产出一定规模的优质高端畜产品的,予以补贴

    (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1.补贴内容:紧紧围绕优质小麦区域布局和品质结构调整,鼓励支持连片种植、园区种植、麦后复种,鼓励引导“农”字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通过自建、联建小麦生产园区,开展订单种植、合同收购,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

    2.补贴标准:对能够生产出绿色有机高端小麦的基地,且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并实现优质优价的,每亩补贴150元,在此基础上,集中连片开展麦后复种绿肥、燕麦草、西兰花等,每亩增加补贴100

    (三)智能测土配肥站建设与新型肥料应用补贴

    1.补贴内容:围绕“智能测土配肥站+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强化测土配方、试验示范、施肥指导等环节链接,扩大配方肥供应规模和配方区域,做到测土到田、配方到站、指导到户,真正把智能测土配方站建成“一站式”农业服务中心。

    2.补贴标准:一是配肥站(企业)建设。全市新建100个智能测土配肥站,其中:对新办理肥料登记证且允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肥料1吨以上的大型配方肥生产企业给予20元奖补资金,同时,在有关农业项目实施中,优先采购其配方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单站年实际生产销售量达到5000吨以上的,且实现“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的,每站补贴建设资金10万元。对单站年实际生产销售量500吨以上、5000吨以下的,每站补贴建设资金5万元。二是新型肥料应用。对各旗县区以“四控”技术应用为主的田园综合体、科技园、产业园等现代园区,基肥必须使用智能配肥站的配方肥,追肥鼓励使用缓控释尿素和液态氮肥,对追肥使用缓控释尿素的,每吨补贴300元;对追肥使用液态氮肥的,每吨补贴1500元。

    (四)有机肥生产企业补贴

    1.补贴内容:围绕“有机肥生产企业+现代农业园区”“有机肥生产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模式,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产品适宜性、经营实绩、售后服务等因素,不断扩大有机肥内销规模与推广使用面积;成立有机肥协会,建立落实施用有机肥补贴认证制度,确保有机肥“精准施用、真正落地”。以组为单位,以自积、自用、自施为模式,倡导推广家家户户积肥堆肥,打通粪污肥料化、资源化利用通道,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

    2.补贴标准:一是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生产能力强、市场反响好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纳入补贴名录,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瓜果蔬菜绿色有机生产认证基地,优先采购补贴名录中企业的商品有机肥。按照有机肥价格(NY525-2012及以上的颗粒有机肥),政府给予有机肥生产企业每亩补贴100(亩施用有机肥150公斤,折算180元,政府补贴100元,购买有机肥应用到田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自筹80元),推动有机肥在设施农业、经济林果、露地瓜菜上广泛应用。二是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将人畜粪污统一收集堆沤,培育100个堆肥积肥示范组(或科技园区地头堆沤示范场),符合“防渗漏、防溢流、防恶臭”砼混建设标准,容积达到2000方,且科学堆沤施肥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个示范组(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符合“防渗漏、防溢流、防恶臭”砼混建设标准,容积达1000,且堆沤施肥面积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每个示范组(场)一次性奖励10元。

    (五)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补贴

    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是坚持“谁经营、谁回收、谁转运”的原则,全市农药经销商,实行实名制售药、台账化管理,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五十八条,第四款),对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农药经营者,依法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对市内销售的各类农药,由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统一加贴二维码标签进行追溯,以便回收时识别;三是实行农药购买保证金制度(农户购买农药时,向经销商缴纳保证金,待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时,经销商无条件退还保证金),为经销商安装追溯管理信息软件或手机APP,农户每交回1斤农药包装废弃物,给予7元补贴,经销商先行垫付,待就近转运至苏木乡镇设置的仓储转运中心时,一起结算;四是鼓励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贫困户向苏木乡镇仓储转运中心,每交回1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给予10元补贴。五是对经销商转运、储运农药包装废弃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给予每公斤3元的补贴。

    2.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补贴及标准:以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等为重点,以专业化统防统治为主要形式,大力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创建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实现病虫综合治理、农药减量控害。对年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每亩补10(其中:助剂补贴5元,作业费补贴5元)

    (六)国标地膜使用与回收补贴

    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是在地膜产品标准化方面,地膜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精神,按要求生产国标地膜;农资经销商要规范销售国标地膜,否则,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在地膜回收专业化方面,结合国家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政策,残膜回收再利用企业带人带机每回收1吨废旧地膜,给予1300元补贴;鼓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废旧地膜回收,4公斤旧地膜置换1公斤新地膜。三是在地膜捡拾机械化方面,落实国家残膜回收机补贴政策,加快地膜回收机具的推广应用,推进地膜回收机具研发和技术集成。

    (七)农业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补贴

    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是围绕工程节水,结合国家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整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盐增草(饲)兴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黄河干流水权试点等项目,实施农田水利配套100万亩二是围绕工艺节水,依托5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规划(中长期),大力度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在黄灌区,对新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元,建设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在井灌区,本着不扩大灌溉面积、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达标的原则,且按区域安装手机APP智能控水装置,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每亩补贴50三是围绕管理节水,依托测控一体智能配水信息系统,建设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园区,每个系统控制面积达到5000亩,给予设施设备补贴5万元。

    (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

    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是鉴于病死畜禽拉运成本高、疫病传播风险大,采取就近、就地处理的方式,鼓励支持中小型畜禽规模养殖场自建小型高温化制炉,承担企业自有和周边农户的病死畜禽处理任务;二是实行“先处理、后补贴”的办法,以羊为单位,给予处理企业50/头的处理费用补贴,育年奶牛按照8个羊单位400/头,未成奶牛按照4个羊单位200/头,育成肉牛按照10个羊单位500/头,未育成肉牛按照5个羊单位250/头,生猪按照4个羊单位200/头,禽类按照 0.05个羊单位2.5/进行补贴。三是大型畜禽养殖场对自有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或小区标准:生猪年出栏≧10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500头;肉羊年出栏≧5000只;蛋鸡存栏≧5万只;肉鸡年出栏≧10万只);对周边农户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享受处理补贴政策。

    (九)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补贴

    补贴内容及标准:一是坚持全市“一盘棋”,严格执行《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引进第三方企业,集中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给予企业65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二是依托“437”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四级联动”管理制度,即政府主导、乡镇监管、村组负责、村民自治;推行“三个统一”制度,即城乡统一规划、城乡统一执法、城乡统一环卫;推行“七个一”保洁制度,即每个村组有1套制度、1名保洁员、1辆保洁车、1个公共厕所、1组垃圾池、1组垃圾桶、1组场面)推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形成区域布局垃圾填埋场、苏木乡镇建设垃圾转运站和配置回收压缩车、村组设置垃圾箱的一体化体系,同时,结合河湖(沟)长制,统筹推进河湖渠沟周边垃圾处理,给予65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引进建设垃圾聚能碳等项目,推进垃圾处理材料化、肥料化、资源化,给予65元/吨的垃圾处理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财政、水务、住建、发改、巴彦绿业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负责细化考核指标、出台考核方案、牵头成立绩效考评组,并具体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落实,市财政列出1亿元,各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应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运用行政的手段,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牧场建设、产地环境净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启动举办“1+13”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专题培训1即,大型启动仪式;13即,13个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结合“绿野”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建立有奖举报与“黑名单”退出制度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始终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执纪问责,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进行约谈。

    (二)严格规范程序验明资质项目承担者应当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市场前景和预期效益看好,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带动农牧民增收作用大、辐射面广、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服务网络安全健康,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二是上报申请。项目实施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在地旗县区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向市农牧业局书面申请。三是投标采购。在使用财政项目资金时,符合招投标条件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金支出,要实行招投标制和政府采购。四是完善制度。项目承担者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账核算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资产的管理,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是全程管理。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的原则,选择关键环节、关键领域、集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规模效益,不得分散资金、分解项目或用于行政运转、人员工资、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不得购置、维修车辆和通讯器材等无关的其他支出。补贴方式采取定额补贴、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进行六是严格惩处。项目承担者要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和滞留项目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是考核验收项目完成后应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等要求,由市农牧业部门负责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完成项目的技术路径、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核或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八是评价公示。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农牧业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按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等财政资金支出进行效益分析和绩效评价,并将考评成绩、补贴项目及金额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核定无异议的,由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九是集中支付。市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的筹措、管理和拨付,项目资金支出实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1

     

    乌梁素海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贴情况一览表.xls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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