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字〔2019〕2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巴彦淖尔市深入推进城市
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解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标识、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城市亮化、河道水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力争用3年时间,使城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常态长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和富有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坚持源头治理与常态长效治理相结合,坚持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全覆盖,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管并举、规范作业、严格执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体制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
1.健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成立巴彦淖尔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合理划分市区两级事权,下沉执法力量,发挥基层作用。
2.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机统一。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依法行政,突出规划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临河“街长制”管理为模板制定本区域城市街长制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街长制管理模式。
(二)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
1.健全城市管理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对城市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要有详细的规定,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加强标准制定衔接,提高各专业标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2.完善作业服务标准。制定可操作、易量化、规范严格的生产作业服务标准,规范作业流程、技术规范、操作守则和作业指标。各类标准制定应程序清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监管有力、安全高效。
3.加大标准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各类标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薄弱地区和环节的管理,着力提高地下管网、人行道砖、路灯、窨井盖、公共厕所等设施的完好率。修订完善城市维护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推动水、电、热、气等养护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标准监督,努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要对以上城市薄弱地区和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环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投诉、应急机制。
(三)加强信息应用,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
1.建设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临河城区以临河区城管执法信息平台为基础整合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和相关数据,建设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加强数据信息适时采集、动态录入和管理分析,建立基础数据日常更新机制,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详实、互联共享。
2.建设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加强各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城市管理领域信息模型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专业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集信息收集上报、处置反馈、综合监管、分析考核于一体的行业监管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构建面向综合交通的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体系。建设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支撑城市河道、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建设市、区、街道三级城市执法综合指挥监督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查、网上考核。
3.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实现110报警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对接,推动相关行业管理和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涵盖城市管理各领域和各层级的综合信息平台。拓展管理内容,完善督查、考核评价和数据分析等系统功能。
4.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智能化运用。推进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管理平台、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运用,实现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以城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核心载体,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据资源库,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建立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管理精度、效率和实施响应程度。
(四)补齐管理短板,推进城市管理精准化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加大城市老旧破损道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隔离桩、路名牌、路灯等道路附属设施、标识标志。提高市政主次干道各项市政设施的治理维护水平,治理维护道路的完好率保持95%以上,主次干道着灯率应保持在98%以上。加大供热、供排水、供气、供电、通讯、网络、消防等重要管线的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管线入廊和运营维护管理。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基础信息档案。
2.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实事求是推进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升级,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基本解决城市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3.推进园林绿化管理。实行城市园林绿地分级管理,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城市绿道,细化绿地养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移植、砍伐树木,及时修剪行道树,做好辖区内所有道路绿化带的日常管护及绿化景观的布设工作。提升园林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确保园林整洁美观和设施运行安全。定期对中心城市的公园、广场、游园及道路绿化带、树坑、草坪、绿篱、花坛内的杂物、残枝等垃圾进行清掏。
4.推进垃圾综合治理。推进生活、建筑、医疗等各类垃圾的综合治理,强化对各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监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升级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科学合理的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
5.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等作业标准,逐步实施机械化洗扫综合作业,健全各项行业制度,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专业化治理,确保道路洗扫作业有序开展。到2020年力争将机械化清扫作业率提升至75%以上;逐步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提高环卫现代化文明作业程度,展现城市精细化治理面貌。
6.加强给排水综合治理。加强水源地、河道和公共水域水环境整治,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水源保护区无污染水源水质的现象。推进供排水系统优化,供水普及率逐渐提高,到2020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新批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井取水量逐年减少直至完全取消。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中水全部回用。加强污水处理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景观、绿化用水和工业循环用水要以中水为主,逐年提高使用率。
7.实现供热领域动态化管理。建立供热系统数据库,各旗县区城区建立供热系统治理网络平台,认真核查现有供热面积,整合各个供热公司供热的基础数据,实现对供热系统的动态化治理。
8.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加强城市内公共空间规划,严格监管责任。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监管,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厅等“城市家具”设置,强化户外广告、公交车广告、门店牌匾设置和城市亮化灯光管理,按规定开启照明设施,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
9.健全完善城镇配套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科学规划设置便民市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社区活动场所、卫生服务站、公共停车场、洗车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活。
10.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将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各有关部门、镇办(社区街道)、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长效化。
11.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力度。通过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督促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加装防尘滤网,制定并落实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有效措施。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全封闭运输,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滴撒抛漏。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不得在晚10时至晨6时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装修和加工活动,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批准,并提前一周公告附近居民。
12.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加快停车场建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优化交通网络,科学设置交通信号、标识标线、隔离设施。大力发展公交事业,增加公交车数量,提升公交车质量,增设线路,增加覆盖密度,改变市民的出行方式,提高道路利用率。临河城区要有计划地加快公交专用车道建设,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推进智慧交通、逐步实施城市主城区拥堵路段调峰监管,避免车辆拥堵,推进城市交通系统优化。
13.加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零容忍”。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查处。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逐步清除违法建设。
14.加强城市应急治理规范。建立应急避难场所配套的应急交通和生命线系统,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制定各行业应急管理预案,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分别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宣传,推进应急避难知识普及,绘制应急避难场所地图,供广大市民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
结合实际,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
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聚焦城市管理服务短板和市民需求,认真梳理盘点,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分批次编制完善行业或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精准施策、精细管理、逐项推进,逐步打通城市管理中的堵点、痛点。通过“美丽街区”“无违建小区”“服务标兵”“智慧城管”等项载体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看到城市管理发生的实实在在变化,持续推动,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架构,城市管理运行明显规范,城市精细化管理有亮点并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
2020年底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规范城市管理协调监督机制,固化有效管控措施,基本实现城市精细管理常态化发展。
五、健全城市管理保障支撑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工作落实。市本级建立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制定配套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落实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强化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建立健全市区联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上下联动的重点任务、工作内容和联动方式。临河区要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大城市管理事项,由市住建委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加大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等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市场机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三)健全考评机制。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敷衍应付、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营造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让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