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发〔2019〕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19:27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日期
  • 2019-10-16 19:25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19-10-16 19:25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政发〔2019〕11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办法举措精准明确、对标对表自查自纠、短板弱项尽快补齐,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增便利,推动形成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聚焦企业开办、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信贷、运行成本等重点领域,针对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下大力气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幅度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参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研究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通过引进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工作, 确保我市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全区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方便企业开办

     

        企业开办时间是营商便利化的关键性指标。要加快“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推进“照后减证”,扩大证照整合范围,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难题。要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要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单位。大力推行银行开户备案制。对涉企开办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分行等)

     

        (二)简化办理施工许可

     

        要严格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要求,实行“审管分离”,坚决杜绝企业在各个部门间以及科室间“来回跑”等现象。要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逐步扩大建设项目网上审批覆盖率,加强对项目审批和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实现审批时间压缩至国务院要求时限。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得设置“兜底条款”。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公用服务企业要全部进驻大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

     

        (三)方便企业不动产登记

     

        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严格依法依规编制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材料申请目录、登记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信息集成共享,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预审、线下核验、一次办结机制,逐步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费网上支付。引导中介机构降低不动产测绘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工信局、银保监分局、中级人民法院、公证机构等)

     

        (四)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

     

        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加快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进程,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推动金融机构清理融资中间环节,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支持金融机构深化内部改革,设立针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等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各种形式的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债务重组,积极处置企业不良贷款,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分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等)

     

        (五)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实行办税“套餐式”服务,多类事项一次性办结。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前台后台业务融合,实现办税服务厅业务“一厅通办”。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开通网上实时缴税业务,大力推行发票网上申领,推广自助办税服务。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需求征集工作,及时回应纳税人服务需求,尊重纳税人合理涉税诉求。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六)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蒙西地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序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规范重点行业用电基本电费。继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逐步减少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坚持能放开的尽量放开,充分体现企业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6个重点领域,明确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认真研究提出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二)建立推进机制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市政务服务局要加强与自治区沟通对接,参照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我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地区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