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新肺炎防指〔2020〕130号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货运司机入出境防控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9月4日
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货运司机入出境防控指南
为科学指导甘其毛都口岸落实好蒙古国司机入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入境蒙古国司机实行“定点换装、定点停车、定点住宿”,实现“口岸入境—指定装卸区—指定车辆待发区—指定住宿点—指定车辆待发区—口岸出境”全程闭环管控,严防疫情传入我国,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重点对甘其毛都口岸蒙古国司机入出境作出疫情防控要求。
一、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39号)。
2.《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消毒剂使用指南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47号)。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技术方案的通知》(中疾控传防〔2020〕20号)。
5.《关于印发满洲里公路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方案》(内防指发〔2020〕79号)。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应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甘其毛都口岸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并按要求严格落实。
(三)做好物资保障工作。甘其毛都口岸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按照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
三、人员管控要求
(一)加强日常健康监测。甘其毛都口岸各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并建立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出入境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入境,确需进入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并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申明卡核验和医学巡查。车辆进出时,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相关单位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出入境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四、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口岸出入境管理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一)口岸矿能通道北岗查验厅。入境司机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填写《健康申明卡》。海关人员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按要求上报。若出现可疑症状,应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海关人员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对司机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申明卡》、开展医学巡查。完成人员排查后,及时更换手套,做好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搓揉双手;定期对工作台、物证查验设备和计算机键盘等进行清洁消毒。若发现体温异常、咳嗽等有症状人员,根据海关相关要求处置。无异常的司机驾车进入边检查验区。
(二)边检查验区。边检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核验相关信息,办理检查手续。
(三)海关监管区。入境司机在监管区内不下车,由海关监管区装卸公司通过操作集装箱、铜精粉吊运机、铲车等机械设备,对跨境运输货物车辆进行装卸,如涉及近距离接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装卸完毕后,并对车辆进行消毒。
(四)矿产品专用通道。出境司机应佩戴口罩下车,海关关员应佩戴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对司机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申明卡》。发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人员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处置。无异常的司乘人员驾车进入矿能通道查验区,办理出境。
(五)滞留司机转运。滞留车辆在出境车辆待发区有序停放,人员转送组工作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将滞留司机转送至指定住宿点。滞留司机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完成每次转运工作后,应对转运车辆实施消毒,转运车辆结束运营后,应加强通风换气。
(六)指定住宿点。秩序维护组工作人员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对进入指定住宿点滞留司机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其次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工作。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核酸采样、运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工作。待滞留司机全部离房后,按照日住日清的原则,在医疗防护组工作人员指导下对住宿房间进行清扫、消毒工作。
指定住宿点应做好场所的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加强对公共区域内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的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建议实行送餐制,尽量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应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工作人员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离开指定住宿点时转运。人员转送组工作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将滞留司机转送至出境车辆待发区。秩序维护组工作人员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对滞留司机作体温检测。滞留司机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完成每次转运工作后,应对转运车辆实施消毒,转运车辆结束运营后,应加强通风换气。
五、消毒
(一)物体表面消毒。入境蒙古国司机滞留区域的物表(工作台、座椅、电梯按钮、扶手等)消毒可用1000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每日6次,抹布分区使用。使用后的抹布放入浓度1000g/L含氯消毒剂的容器内浸泡30分钟,清水洗净备用。随身行李表面消毒可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不耐腐蚀的物品可以使用季铵盐消毒。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10000mg/L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去除残留。
(二)地面消毒。地面消毒可用浓度1000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6次。有污染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小心移除。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三)餐饮具。煮沸或高温蒸汽消毒15分钟或含氯消毒剂(250mg/L)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清除残留。
(四)卫具。含氯消毒剂(1000mg/L)浸泡或擦拭消毒30分钟,清水冲洗干净。疑似病例的排泄物,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h。
(五)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使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定期消毒。
(六)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服外加一次性防水隔离衣、工作帽、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口罩、防水靴套,并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和存放。
六、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一)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处置措施。一旦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甘其毛都口岸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输入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巴新肺炎防指医字〔2020〕67号)及时对患者实施隔离、转运和医疗救治。同时,采取对相关物品进行临时封存、工作场所消毒和迅速流调排查,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隔离、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相关物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员工出现异常状况的应急处置。甘其毛都口岸出入境管理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工作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乌拉特中旗疾控中心,并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