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字〔2020〕11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巴彦淖尔市关于贯彻落实全区“科技兴蒙”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巴彦淖尔市关于贯彻落实全区
“科技兴蒙”行动实施方案
“科技兴蒙”行动是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科技创新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科技兴蒙”行动作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聚焦巴彦淖尔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依托自治区“4+8+N”工作机制,联合发达地区及单位,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创新载体、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培育科技型企业,培养高层次创新团队及人才,促进优势科技资源跨区域在巴彦淖尔集聚,推动科技成果在巴彦淖尔转化落地,提高区域总体科技创新能力,为巴彦淖尔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劲创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区域高水平重大创新平台载体
重点依托“4+8+N”工作机制,加强我市与高校院所、行业骨干企业加强合作,积极落实与中科院、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交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科院等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重点推进中国农大试验基地(河套灌区研究院)、江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巴彦淖尔市分中心、河套灌区土壤地力提升技术应用推广中心以及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打造经济林试验站等各类科技合作平台载体建设,引入国内顶级科技资源为农高区建设和我市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动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各旗县区)
(二)培育引进科技型企业
通过凝炼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小麦、肉羊、向日葵和特色种养品种选育,主要农作物绿色高效栽培技术集成,肉羊、肉牛、奶牛集约化、标准化养殖技术集成,盐碱地改良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创新,重点组织实施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肉羊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研究、小麦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等,引导企业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各旗县区)
(三)建设科技服务机构
积极培育打造机制灵活、服务专业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相关企业孵化、科技咨询、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服务。对接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前沿技术攻关,促成拥有自主产权、能够迅速提高产业竞争力、形成新兴产业的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旗县区)
(四)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和急需人才
依托院地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专家团队创新创业,培养本土人才。贯彻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依托发达地区城市的人才优势、科技优势为我市企业注入科技创新力量,通过跨空间的人才管理模式,实现人才资源互补。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更多的自主权,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人员合法合理获得薪酬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科技研发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旗县区)
(五)解决制约地方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大技术瓶颈
以升建国家农高区为契机,加强与自治区、国家层面沟通对接,加快重点项目申报,解决制约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重大技术瓶颈问题,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研发产品实现产业化,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围绕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建设、六大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等关键共性技术需求,持续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种子工程、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创新。(责任单位:农高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牧局、市绿统办,各旗县区)
(六)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聚集成果、需求、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要素,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加强科技成果的宣传与展览展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线下服务。重点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双调查”工作,对市内外科研机构可转移转化的技术成果、市内企业产业现实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探索建立创新成果和产业需求发现、跟踪、筛选、对接、评价工作机制,梳理形成技术和需求的双向目录清单,建立科技信息发布制度,为供需双方有序对接提供信息指引和及时有效对接的桥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绿统办,各旗县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职责,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部门要把落实“科技兴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联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细化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围绕推动“科技兴蒙”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积极营造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的良好政策环境,引导和激励企业、高校院所以及科研人员在推进“科技兴蒙”中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财政对科技兴蒙的投入,支持区域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对于初创型、有技术转移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扶持和培育。引导企业提高创新意识,加大对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