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字〔2021〕1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2-04 14:54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日期
  • 2021-02-04 11:59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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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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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范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保障好、实现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结合我市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现将《巴彦淖尔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部门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单位提出,经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审定。

    三、各旗县区要根据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本地区实际,于2021220日前制定公布或修改本区域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巴彦淖尔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1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彦淖尔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序号

    项目

    实  施  标  准

    服务

    时间

    承担单位

    1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 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

    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 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设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年开放时间≧10个月,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其他公共设施开放时间≧42小时,其中错时开放时间≧1/3,节假日不休息。

    全年

    市图书馆

    市文化馆

    市美术馆

    2

    政府购买

    文化服务

    4.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开展戏曲进乡村、你看书我买单、文化调研、艺术创作、演出等服务项目。

    全年

    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民族歌舞剧院、市美术馆

    3

    开展大型群众文活动

    5. 实施中国·河套文化艺术节”、“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文化惠民周”“我们的节日”等大型文化活动,每年10场(次),流动文化服务8次。

    全年

    市文化馆

    市歌舞剧院

    4

    流动服务

    6.深入基层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每年基层演出≥50场;宣传辅导辅导≥5次。

    7.市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图书和信息咨询服务次数12次

    8.市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文化服务12次

    全年

    市民族歌舞剧院

    市图书馆、市文化馆

    5

    公益性展览活动

    9.市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6

    10.市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6

    11.市博物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2次,常年设有基本陈列≧1项

    全年

    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市美术馆

    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6

    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12.市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12次。

    13.市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讲座分别≧6次。

    14.市博物馆、市美术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公共教育活动(培训、讲座、辅导等)分别≧12次

    全年

    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美术馆、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市非遗保护中心

    7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5. 公共文化场馆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号,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网络(WiFi)服务。

    16.市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7.市文化馆自建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市图书馆整合数字文化资源量≧30TB

    18.公共文化场馆建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及时有效利用新技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向群众提供数字文化赏析、应用等服务,拓展数字文化服务范围。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

    全年

    市文化馆巴新肺炎防指〔2020〕147号

    图书馆

    8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9.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障人士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为老年人保留传统预约、代为预约、免预约、登记等传统方式,提供人工帮扶,做好信息引导。

    20.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21.市图书馆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全年

    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9

    全民阅读服务

    22.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5次。

    23.市图书馆每年举办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2次,每次活动延续时间不少于7天。

    全年

     市图书馆

    10

    文化志愿者服务

    24. 文化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五进”活动10次。

    25. 图书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七进活动5次。

    26.市博物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七进活动5次。

    27.市美术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七进活动5次。

    全年

    市文化馆市图书馆

    内蒙古河套文化博物院

    市美术馆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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