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防指通告〔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09:54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1-04-01 09:46
概述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 2021-04-01 09:46    
  • 保存
  • 打印本页
  •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空间
  •  

    巴防指通告〔2021〕6号

     

        2021年3月31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3例,均在瑞丽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3月15日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或与云南省瑞丽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进行报备,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和规范管控。

        二、3月29日以来从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的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如确需前往,要在返回我市前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和单位登记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掌握3月15日以来云南省瑞丽市进入我市人员信息的,要立即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嘎查村)报告。凡云南省瑞丽市来(返)我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加,广大市民要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上述疫情管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市、各旗县区疾控中心电话

    市疾控中心:0478-8326571

    临河区疾控中心:0478-8312122

    乌拉特前旗疾控中心:0478-3211859

    乌拉特中旗疾控中心:0478-5912787

    乌拉特后旗疾控中心:0478-4613501

    杭锦后旗疾控中心:0478-2611785

    五原县疾控中心:0478-7828818

    磴口县疾控中心:0478-4500373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下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