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拉尼娜事件”影响,我市天气气候较为复杂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1月上旬气温异常偏低,2月中旬、3月上旬气温异常偏高,4个旗县最高气温突破同期历史极值;3月—5月,出现极端降水事件。截至目前,全市共出现10余次大范围的沙尘天气过程,为近30年同期最多,且呈现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市气候年景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灾害偏多,汛期(6-8月)全市降水量为100.0—222.1毫米,较常年偏多2-5成,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出现频次较高,由短时强降水(暴雨)诱发的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认清今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旗县区主要领导是防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检查,进一步压实部门、行业的责任,把各项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抓具体。各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河(湖)长制职责分工要求,密切跟踪舆情汛情,盯紧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二、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警预报
市和各旗县区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水情、汛情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天气上下游影响站台之间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灾情、预报、预警信息通报机制,做到动态监测预警和第一时间会商。加强气象部门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交通、农牧、林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城市建设、能源电力等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做好需求对接。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旱情、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预警趋势及等级,为群众转移避险、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赢得时间和主动。
三、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
各旗县区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害隐患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各类抢险应急预案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细化防灾、抢险、撤退、救援各项措施,落实资金物资准备,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明确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安置点等,提高临灾反应速度和避险自救能力。强化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引导公安、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加大河道清障力度,保证行洪通畅;加大套区排水沟道及泵站维修养护力度,防止形成套区及城市内涝。灾害一旦发生,要把抢救生命放在首位,迅速调集力量赶赴救灾第一线,及时搜救被困群众,注意防范次生灾害,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
四、全力做好群众紧急避险工作
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完善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群测群防快速预警机制。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域和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特别是落实好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转移避险措施。各地学校要与家长配合,坚决防止学生私自到河畔、水库、城市景观河、排洪沟等处游泳,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指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落实好领导带班、技术人员值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遇到灾情迅速调度安排、果断有力处置,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要严肃救灾纪律,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因救灾不力引起较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