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字〔2021〕65号
沿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黄河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黄河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黄河河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黄河河道暨流域专项整治 构建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滩区农牧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套灌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位导向的新路子。按照分区治理原则,引导滩区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全覆盖回收残膜,实现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生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安全行洪的影响,推动黄河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目标
2021年底前,实现主河槽区农作物不使用化肥、农药;近滩区化肥、农药、地膜和畜禽粪污明显减量,与居民迁建同步实施滩区畜禽规模养殖场迁建工程,年内完成河道内零散户迁建;远滩区开展农药、化肥、地膜减量行动。
2022年,基本建立起适宜滩区不同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模式。主河槽区严禁使用化肥农药;近滩区严控化肥农药使用量,基本实现不用化肥农药;远滩区开展农药、化肥、地膜减量行动,最大限度降低使用量,滩区农作物秸秆和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年底前完成滩区6家规模养殖场搬迁,今后严禁新增滩区畜禽养殖场。
三、整治任务
我市黄河河道滩区涉及5个旗县区、9个乡镇、50个行政村,总面积79万亩,有耕地54万亩(占滩区总面积68%)。其中:主河槽区5万亩(占耕地面积9.3%),近滩区12万亩(占耕地面积22.2%),远滩区37万亩(占耕地面积68.5%)。
(一)减少化肥用量
按照分区划定的差异化政策,宣传引导科学使用化肥。主河槽区严禁使用化肥;近滩区大力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移动式水肥一体化、氮肥后移、机械侧深施等精准施肥措施,逐步实现不使用化肥;远滩区严格按照不同作物推荐施肥量使用化肥,推广应用复合肥、缓控释肥、配方肥、水溶性肥料等新型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滩区化肥用量。
(二)严控农药使用
在开展监测预警基础上,既要减少农药使用,还要防止病虫害暴发成灾,特别是要防止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主河槽区严禁使用农药,推行机械除草和性诱、色诱、灯诱以及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近滩区大力推广释放天敌、生物农药、诱捕杀灭、轮作倒茬、错期种植等绿色防控措施,逐步做到不使用农药;远滩区严格按照不同作物推荐用药量使用农药,开展科学用药、对症选药、适期防治、合理轮换,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积极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统一用药、集中防控、联防联控,减少滩区农药使用量。积极引导农户开展人工和机械除草,减少除草剂使用量。
(三)加大地膜回收
大力推广不覆膜种植技术,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禁使用0.01mm以下的地膜,推广使用秸秆回收残膜一体机等新设备。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坚持“谁使用、谁回收”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农膜回收攻坚行动。
(四)加强秸秆收集处理
通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四化”途径,实现滩区内农作物秸秆全部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秸秆打捆、压块集中供暖或实现秸秆清洁制浆、人造板、墙体材料、纺织工业用纤维等原料化利用,确保秸秆全部利用,不进入行洪河道,避免对下游水利等设施造成影响。
(五)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黄河滩区6个养殖场、市原种场、果树场等2022年底前全部迁出河道。对河道内畜禽散养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以粪肥堆沤还田利用为主的技术模式,通过农户分散收集、乡镇集中处理或养殖比较集中的区域就近堆沤直接还田等多种方式,定期将产生的畜禽粪污清理到收集点进行集中堆沤后还田。
四、保障措施
(一)注重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一意见三办法”文件精神,将黄河河道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积极稳妥推动工作目标完成,不断探索总结适宜当地的治理模式。相关旗县区是治理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按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巴彦淖尔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对标任务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
(二)强化支持指导。农牧业生产关键时节,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滩区农民应用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深入实施控肥、控药、控膜、秸秆回收及畜禽粪污利用等相关工作。对治理措施较好、符合项目实施要求、位于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主体给予倾斜支持。
(三)开展调度监管。对河道滩区化肥农药使用、覆膜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适时深入滩区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落实禁限用措施,确保河道面源污染治理见到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宣传小视频、告知书、微信等方式,宣传面源污染整治措施,结合农业技术培训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农民落实禁限用化肥、农药、地膜及畜禽粪污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