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社会管控专项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防指发〔2021〕38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18:03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1-10-25 17:31
概述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社会管控专项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社会管控专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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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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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防指发〔2021〕38号

     

    各旗县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管控上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的问题是重视程度不够,仍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防控机制没有完全激活,有的防控措施落实不严不细,个别环节管控流于形式,排查管控仍未做到全覆盖。为进一步落实防控要求,现将《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社会管控专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5日

     

     

    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街道社区社会管控专项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包联责任,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1.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整合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干部力量,组建疫情防控工作队,每个村民小组(社区网格)由1名嘎查村(社区)干部+1名村民小组长(社区网格长)+2至3名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组成工作队,动员全体居民群众全体参与,全面开展群防群控。

    2.防控工作队要做到全天候在岗,名单及联系方式要在辖区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联系。要合理摆布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运转顺畅、环环相扣,凡防控工作队员擅自离岗、擅离职守的,一律严肃处理。

    3.落实村民小组“微治理”、社区“1+N”区域化党建模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嘎查村(社区)责任制,建立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四级联动管控机制,整合包联领导、结对单位、社会力量、物业公司、嘎查村(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出入管控,做到出入有序、管控有效

    1.嘎查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巴彦淖尔市以外进入我市人员的排查管控。从10月25日起,凡进入我市人员,要提前向2天所在嘎查村、社区报告具体信息,返回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向属地报备,由属地旗县区尽快完成核酸检测,并安排隔离地点,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嘎查村、社区。嘎查村、社区要做好摸底排查、旅居史登记等工作,督促本人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不得进入嘎查村、社区,由所在苏木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检测管控事宜。

    2.嘎查村、社区管控点要按照所在地指挥部及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反馈的信息,及时做好外返人员接管工作。必须做到反馈信息一个不漏核查到位,发现人员信息不一致或应报到未报到的,及时报告所在地防控指挥部启动追查程序。

        三、进一步强化排查管控,做到应查尽查、应管尽管

    1.嘎查村、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全覆盖排查,组织嘎查村(社区)干部、村医(社区医生)、派出所民警、网格员等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入户、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情,准确掌握每户居家人员实际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

    2.加强重点人员排查,严格落实“两必须”(民警必须戴口罩、必须入户排查)“三签字”(社区民警、网格员、卫生干部)工作要求,对10月1日以来从额济纳旗、阿左旗、二连浩特、呼和浩特、银川、兰州、张掖、北京昌平区、贵州遵义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往来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都要全面排查,逐一落实管理措施。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及时将新增的中高风险地区纳入排查管控范围。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苏木乡镇(农牧渔场)、街道办事处,要精准掌握嘎查村(社区)外出人口流向和外来人口来源,主动联系外出人员,劝阻其非必要不返程。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劝返工作,对准备返回我市的亲朋好友进行劝阻。

    4.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返回人员,由目的地所在旗县区落实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等措施。

    5.全面取消嘎查村(社区)集市、庙会等群体性集会,关停戏场、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倡导“红事缓办、白事从简”。操办丧事要提前向社区居委会或嘎查村民委员会报备。操办丧事一律从简,简化形式程序,避免人员聚集,市外返回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丧葬活动。

        四、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做到保障有力、督查到位

    1.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栏、宣传标语、LED屏、电梯广告、短信微信等形式,对疫情防控、就医就诊、居家护理等知识进行不间断、立体式宣传,增强嘎查村(社区)居民对疫情的认识和对防控知识的了解。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确保疫情讯息宣传到位、防控知识普及到位、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居民恐慌情绪,引导群众保持积极乐观、理性平和的良好心态。

    2.嘎查村(社区)要每天开展环境清扫,对垃圾进行清运,每日指定专人对嘎查村(社区)出入通道、小区单元门廊、住户楼道、电梯等进行清洗消毒,尽可能阻断病毒传染途径和滋长环境。要号召广大群众做好室内通风、消毒、戴口罩、洗手等工作,确保自身居家环境安全。

    3.嘎查村(社区)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排查登记、数据统计等管控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数据采集、统计汇总、比对分析方面的作用,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能。

    4.苏木乡镇(街道)要做好嘎查村(社区)居民生活物资的储备,为有可能发生的封闭管理储备好基本生活物资。特别要保证嘎查村(社区)供水、供电、通讯、就医等生活基本要求不受影响,为嘎查村(社区)居民正常就医用药提供便利条件。对需要居家观察的人员要进行精准管理和服务,做好生活照料和心理疏导。要每日记录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隔离治疗程序。

    5.要强化督查检查,各级监督督查组、派驻的工作队要深入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注意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考察干部,对防范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的,由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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