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政务大厅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字〔2022〕8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15:38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公开日期
  • 2022-07-26 15:33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政务大厅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政务大厅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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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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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政办字〔2022〕8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在市政务大厅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春慧  联系电话:8521219  15547881116)

     

    市政务大厅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28号)和《深入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巴党发〔2022〕6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营造“比干劲、比作风、比服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政务大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政务服务大厅新风为重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大厅文明程度和窗口人员能力素质,促进政务服务大厅科学、持续、协调、和谐发展,打造阳光、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品牌,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范围

    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市直部门和临河区部门。

    三、工作目标

    以促进服务作风转变、服务为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为重点,以打造“团结和谐、务实创新、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新形象为目标,促进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做为民服务先进标兵,争当群众称赞优秀模范,努力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大力推行“三亮”,激发服务主动性。一是“亮身份”。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激发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亮标准”。通过内蒙古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及办事服务指南(手册)等形式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亮职责”。通过办事窗口桌签、LED显示屏、“好差评”服务器等方式,宣传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职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开展“三创”活动,促进服务见实效。一是创服务标兵。结合窗口评先评优,广泛开展服务标兵创建活动,引导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争当表率、树立行业标杆。二是创建群众满意窗口。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流动红旗”和“人民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活动,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创优质服务环境。积极创建优质服务环境,保持服务场所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各类用品用具放置有序,切实营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深入开展“三比”活动,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比业务技能。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比武,促进工作人员全方位熟悉政务服务工作相关业务,全面掌握新时期政务服务工作本领、不断提升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比服务礼仪。定期开展服务礼仪培训,结合“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促进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全面优化。三是比作风形象。以“好人主义之害”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与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吃拿卡要”“庸散拖推”等作风顽疾紧密结合。

    (四)认真组织“三评”,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窗口自评。各部门结合岗位要求,组织窗口人员开展自评工作,对标定位,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二是群众测评。采取设置意见箱、优化营商环境码上说、窗口“好差评”评价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注重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三是组织考评。政务服务中心会同进驻各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评、每月评选一次“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每季度评选“优秀服务标兵”、每年度评选“人民满意服务窗口”。

    五、政务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标准

    (一)以一个办事大厅为单元,通过对进驻部门窗口服务效能,工作作风整体表现考核评比,每月评选一个窗口,授予“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

    (二)窗口整体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为群众提供暖心、耐心、主动服务,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三)窗口审批服务规范化,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遵守文明礼仪规范,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能够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问候热情、一程办理满意、一声送别暖心”;

    (四)窗口所有人员业务精通,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政策法规,掌握政务服务审批专业知识;

    (五)工作期间无违规、违法行为,保持月内评价无差评,未被政务服务中心在各项工作中通报。

    六、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一)服务意识强,模范遵守单位和个人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且进驻时间满一年;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三)着装规范、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行为举止得体,乐于帮助服务对象,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技能高超,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较为突出;

    (五)无违规、违纪现象,无群众投诉举报,未被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批评;

    (六)“好差评”和电子监察平台未产生差评。

    (七)本人所在窗口在一个季度内至少有一次被授予“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

    七、人民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一)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选派专人进驻大厅窗口,明确首席代表,签订授权委托书,未发生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未有投诉;

    (二)窗口人员仪表端庄、文明礼貌、热情大方,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服务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服务承诺制,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健全;严格遵守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

    (三)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审批事项,熟练运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一件事一次办”、AB岗等制度落实到位,运行良好;

    (四)积极使用“好差评”系统数据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经汇总统计,对窗口人员进行考评;

    (五)环境整洁优美,办公秩序井然,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标准。

    (六)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局开展“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在“四办”工作考评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在一个年度内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优秀服务标兵”。

    八、评选程序

    (一)月度评选

    1.民主推荐。市直各部门首席代表对符合资格的窗口和个人进行民主推荐。

    2.综合评定。根据考勤、业务技能、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好差评”等相关情况,进行得分排序,确定评选结果。

    3.通报表扬。由市政务服务局党组研究后将评选结果通报至市级各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光荣榜公示表扬并授予“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

    (二)年度评选

    1.民主评选。由一个年度内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政务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和“优秀服务标兵”的窗口参与评选,主动征求市直各部门首席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

    2.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初步建议。根据民主评选情况,按照窗口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卫生环境、创新争优,结合日常效能监督管理情况、“好差评”、电子监察平台、考勤系统、营商环境“码上说”等相关情况,给予赋分,提出初步评选意见。

    3.市政务服务局党组征求相关部门、政务服务监督员意见后,经会议研究,确定年终评选结果。

    4.通报表扬。由市政务服务局将评选结果通报至市级各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光荣榜公示表扬,并在媒体公布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九、相关要求

    “争当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争创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是狠抓落实“五大行动”一项重要措施,开展此项活动对引导各服务窗口强化规范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加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抓行业形象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努力把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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