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发〔202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10:30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公开日期
  • 2022-08-01 10:28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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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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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政发〔2022〕2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一、规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强阴山山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及河套平原石油、地热资源勘查,提高资源保障力度,全面加快矿业开发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范和建立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管理、严厉惩处,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提高勘查程度,保障资源供给。围绕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以及重点勘查开采区,进一步加强富铁、铜、金、银、铅锌等矿产资源的找矿力度,争取实现找矿新突破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3处新增铁矿资源量4000万吨、铜资源量25万吨、铅锌资源量40万吨、金资源量20吨。全面推进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积极拓展地质服务领域,加强我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实现在非常规能源上的突破。

    加快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严控矿山数量,提高新建矿山(包括扩建、整合)最低开采规模。2025年底,控制在期矿山总数不超18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0%以上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科技投入逐步提高,矿山“三率”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科学制定砂石矿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数量调控指标,确保实现供需基本平衡,建筑用砂年产矿石量控制在480万立方米,采矿权数量不超16个,建筑用石年产矿石量控制在210万立方米,采矿权数量不超14个。实现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加强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露天矿山采坑、井工矿山塌陷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恢复,督促矿山做到边生产、边治理、边复垦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造升级,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管矿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矿产资源队伍监督管理能力。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积极探索“净矿”出让。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完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效能强化考核问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规划相关布局

    1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一是严守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实自治区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沿黄生态管控线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沿黄生态管控线、自然保护地、草原等管控要求;严守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为:重点勘查金、铜、镍、铁、石油、地热等矿产,兼顾铅、锌、饰面用花岗岩等,提高全市战略性矿产保障力度,保持铅、锌等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开采铜、铅、锌多金属、金、铁及优质高效的非金属矿产,加快推进地热、石油资源的开采。限制勘查开发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等重砂矿物,原则上不再新立此类矿产勘查项目,确需新立,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征得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同意。禁止新设勘查开采超贫磁铁矿,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矿产。禁止将优质石灰岩和白云岩作为碎石、普通建筑材料开采。

    2、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一是合理调控开采总量。据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建筑用砂、石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结合巴彦淖尔市经济发展对砂、石资源的需求,合理确定建筑用砂、建筑用石开采总量。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用砂年开采总量控制在480万立方米以内,采矿权数量不超16个,建筑用石年开采总量控制在210万立方米以内,采矿权数量不超14个。

    二是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加大矿山整合重组力度,推动一个矿体有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加强矿山企业技术结构的调整,鼓励企业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采、选、冶加工工艺和节能设备,淘汰落后的采、选、冶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支持矿业开发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深加工矿产品的能力和矿企竞争力。新技术科研方面,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注重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和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注重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促进绿色发展。通过技术结构调整,加强我市铜、铅、锌、硫铁矿等共伴生资源综合高效利用。

    三是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理念,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积极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通过节约与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加大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坚持循环产业模式,提高固废资源化水平

    二、规划实施效果

    到2035年基本完成巴彦淖尔市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基本建成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重要战略核心区域,战略性矿产资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稳定基本摸清巴彦淖尔市石油、地热分布情况。勘查开发空间布局趋于稳定,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矿山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达到高水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的绿色开发模式全面形成,废弃矿地得到充分利用,矿政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附件1巴彦淖尔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发布稿).pdf

    • 来源: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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