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巴彦淖尔市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彦淖尔市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
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市委确定的“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和“四个区”发展定位,以及建设“两个基地、四个集群”的主攻方向,切实解决相关领域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难题,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让人才资源与产业资源融合并进,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办发〔2017〕31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范围
(一)企业范围。围绕市委确定的高水平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高质量经济发展创造新优势、高品质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高效能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高标准党建开创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乡村振兴样板区的发展定位,以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清洁能源和战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两个基地”以及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型冶金化工“四个集群”为主攻方向,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引才方式。通过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活动,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人事关系与编制落实到与企业所在产业领域相关联的有空编的事业单位,以挂职、派驻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到企业工作,主要从事科技创新、科研合作或参与项目建设等工作。引进到企业工作的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向编制部门提出空编使用申请,编制部门按程序审批空编使用计划,并根据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为引进人才办理列编手续。
(三)引进人才范围。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目的是帮助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相关企业,解决引进留住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难题,企业通过校园招聘、市场招聘等渠道能够自行引进的人才,不在此类引才范畴。引进到企业工作的人才须是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经营管理等关键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核心专业人才。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无违法违纪涉黑涉恶失信
等情形;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企业所需的岗位专业需求;
(五)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引进人才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七)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和研究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六)巴彦淖尔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从我市离职未满五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七)在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的人员。
第五条 引进程序
(一)岗位设定
1.开展岗位需求摸排。市人社局联合农牧、科技、工信、发改等部门及工业园区,对建设“四个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的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开展调研,掌握企业详细需求情况。申报企业填写《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确定引才数量。结合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与引才企业相关联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确定企业引才岗位、引才数量。市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汇总企业引才需求,报市组织、编制部门协商确定每年度引才企业及引进数量。
(二)发布公告。在市级新闻媒体、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及相关要求。
(三)报名登记、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巴彦淖尔市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开展报名登记、资格初审。
(四)开展考评。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会同引才事业单
位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工作组。考评一般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评形式,根据报名数量和岗位引才需求情况酌情确定。
(五)体检。组织考评合格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引才落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负责,并出具体检结论。
(六)考察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企业联合开展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须查阅学籍档案、相关资料原件,或可实地走访座谈了解情况。考察和资格复审完成后,各主管部门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对于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引进人员后,在各主管部门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才,各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由企业发放薪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为引进人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管理机制
(一)日常管理。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每个协议期3年,在企业工作期间,享有与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同等权利,平等参与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等。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向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反馈情况。
(二)待遇保障。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引进人才订立相关协议,就岗位职责、考核、工资待遇等事项进行约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转让、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考核评价。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终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由企业负责组织开展,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报市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审议后,予以辞退。期终考核在3年协议期满时进行一次,市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考核,对人才3年内学习、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满且期终考核合格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以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可以选择返回事业单位工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按照其所学专业、工作情况和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按照人员调动有关程序调剂到相应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或返回原签订聘用协议的事业单位,并由相应事业单位做好工资核定、各类保险接转等手续,确保人才返得回留得住。
第七条 引进的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一)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核资格的;
(二)在考核或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三)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 严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对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各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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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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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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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有关要求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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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巴彦淖尔市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 人才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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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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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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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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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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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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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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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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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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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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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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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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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证书及批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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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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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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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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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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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详细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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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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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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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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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经历开始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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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学校/单位名称 |
所学专业/岗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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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无隐瞒、虚假等行为;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和证书(件)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须回避的关系。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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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单位审查(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