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标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巴政办发〔2023〕2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15:00
  • 发文机关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3-06-21 18:00
概述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 有效性 有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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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1日

      巴彦淖尔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为加快推动我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把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的先行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做大园区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为目标,加强园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构建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和园区振兴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总产值由2022年的918.2亿元,提升到1300亿元以上,在全市工业占比达到80%以上,亩均产值、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年均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每个区块主导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产值超过350亿元,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和巴彦淖尔河套农畜产业开发区产值超过300亿元;全市工业园区全部通过自治区绿色园区验收,工业数字化水平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工业园区发展新格局

      1.科学修编园区各类规划。针对园区整合后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开展园区新版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环评的修编工作,将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可开发区域划定面积等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做好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将合规设立园区的用地需求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不得批准用地。到2024年,完成园区新版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规及每个规划配套环评的自治区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工信局)

      2.严格园区产业发展布局。坚持以产业规划统领园区经济发展,立足各旗县区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和发展定位,推动园区产业差异化错位发展,紧盯主导产业打造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各园区主导产业年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推广“飞地经济”模式,探索推动各旗县区向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高质量“飞地项目”,发展探寻“飞地经济”的做法和经验。(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

     

      巴彦淖尔市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导产业 


    序号

    工业园区

    园区级别

    区块名称

    主导产业

    1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类

    农畜产品加工、战略新兴产业

    2

    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套农畜

    开发区

    二类

    杭后工业园

    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

     

     

     

    五原工业园

    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

     

     

     

    磴口工业园

    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产业链及新材料

    3

    内蒙古巴彦淖尔进口资源

    加工开发区

    二类

    乌拉特前旗

    产业园

    冶金、化工

     

     

     

    甘其毛都

    口岸园

    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

    4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

    二类

    有色金属冶炼、化工

      3.落实好园区控制性指标。将园区六项控制性指标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低效项目认定、核定项目用地规模、项目强制退出和工业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常态化监测评估控制性指标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在用电、用水、用地、税收等方面,制定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控制性指标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局、水利局)

    巴彦淖尔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入园控制性指标

    园区

    行业类型

    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产值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容积率

    单位产品

    用水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

    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

    A农畜产品加工类

    78

    107

    4

    ≥0.8

    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

    达到我市能耗强度标杆值要求

    B能源化工

    170

    100

    5

    ≥0.5

    C其他化工

    155

    216

    10

    ≥0.6

    D生物医药

    155

    170

    10

    ≥0.7

    E冶金

    170

    350

    6

    ≥0.6

    F装备制造

    135

    140

    7.5

    ≥0.7

    G其他类

    100

    142

    5.6

    ≥0.7

      (二)推动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4.强化“亩均论英雄”理念。鼓励对园区存量工业项目采用“亩均论英雄”改革、亩均效益评价等方式,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到2025年,园区亩均产值不低于140万元/亩,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6万元/亩;全市工业园区总产值达到13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80%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5.严格园区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等文件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建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布局到已获得自治区认定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

      6.提高园区环保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应符合园区修编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和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资源利用率原则上达到同行业先进标准。利用智慧工业园区等平台,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照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园区项目准入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我市能耗强度标杆值;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

      (三)推进工业园区产业提质增效

      7.推动园区绿色化转型。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法依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及区内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工业园区产业绿色转型,引导园区内工业企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项目,企业绿色制造示范认证、绿色园区认证,推动引导未达标的园区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2025年间,按照40%、40%、20%的进度完成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末,全市工业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绿色化,做到“非绿即退”,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部开始实施,园区全部通过自治区绿色园区认证。(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8.加快园区智慧化建设。全面完成智慧园区建设任务,尽早达标运营。推动实施5G布局实施工程、网络改造工程、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工程、上云上平台推动工程、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工程、5G场景应用工程、工业信息安全评估工程,到2025年实现工业园区5G信号有效覆盖,两化融合对标全覆盖,网络、应用、终端支持IPv6,工信部贯标评定企业新增20家以上,智能工厂(含数字化车间)达到15个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2个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9.推进科技创新赋能。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与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农科院和中国农业大学等市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围绕主导产业提质增效集中攻关,围绕生物医药、“三羊”产业(羊皮、羊毛、羊绒)、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新领域和新兴领域合力攻关,建好“三个平台”(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园内规上企业实现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新增自治区级创新平台15个,其中,工业设计中心2个,企业技术中心3个,企业研发中心10个。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缩短“实验室”到生产线过程,对企业自主研发和引进的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5年新增35家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

      10.促进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坚持园区产业高端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园区打造制造业区域品牌,促进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互动发展。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高端有机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方面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引进上下游配套和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招引关键领域核心项目,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河套农畜产业开发区三个区块主攻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但各有侧重。杭后工业园重点围绕生物合成、酒业集群、乳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及南瓜籽仁和农机装备制造做文章、引项目。五原工业园在扩大籽仁加工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重点依托羊肉小镇、润海源等骨干企业,不断扩大畜禽肉类加工产业规模。磴口工业园要围绕新能源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做好“光伏+生态治理”模式,同时重点打造乳业全产业链。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重点在新型煤化工下游精深加工上下功夫,不断延长产业链,做大价值链,逐步提高进口煤炭资源的加工利用率。同时,乌拉特前旗产业园要做优做强现有多晶硅光伏全产业链,甘其毛都口岸园要做强做大蒙煤精煤市场。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要做好有色金属冶炼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煤化工、硫化工,并加快发展铁路物流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11.推动园区高质量招商。鼓励工业园区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和延链强链补链目标,精准确定招商目标地区、目标企业,制定完善招商方案,建立园区招商引资动态项目库,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招商途径和各类平台媒体,以商招商、以项目招商、以环境招商。定期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评价工作,对已投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力争每年引进国内到位资金年均同比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中心、贸促会、商务局)

      (四)提高工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

      12.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原则,对标“九通一平”要求,参照全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大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热力管线、雨水管线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化工集中区的园区,要加快建好相关基础设施,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重点要建成符合要求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内蒙古巴彦淖尔进口资源加工开发区的2个区块中,乌拉特前旗产业园重点要建成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甘其毛都口岸园重点要按要求建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和安防系统,完善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及早完成化工园区评定,确保满足项目落地需求。(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

      13.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使用。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建设用地供应向工业园区倾斜。健全工业园区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园区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各类资金改造升级闲置厂房、配套基础设施等,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入园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我市公布执行的各项控制性指标以上,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规范有序实施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适度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单一工业用地中可按照主导用途,引导工业、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混合布局,共建共用配套服务设施支持),鼓励通过依法收回、协议置换等措施,推动低效用地腾退出清。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等多种手段,全面盘活土地存量资产。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以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并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责任单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协助属地园区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准入、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发改、财政、科技、工信、自然资源、住建、商务等职能部门在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15.规范统计工作。加快建成工业园区统计工作机构,配精配强专职统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依法依规开展园区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收集、汇总、通报、分析统计数据,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16.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依规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行政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项目代办制,为入园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帮助和代办服务,最大限度缩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各项招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7.加强人才培引。推动工业园区干部到先进园区、大型企业挂职锻炼,有效提升园区的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工业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求清单,培养引进一批带项目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建立校企园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围绕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订单式”培养人才。帮助解决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落实好各类工业人才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相关政策,为人才培育引进提供有力支撑。

      18.强化考核评价。制定出台我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水平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总体发展水平、亩均效益、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招商引资5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园区发展情况。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除对考评靠前的园区予以资金奖补和政策支持外,对连续两年考评成绩落后且改进缓慢的园区亮红牌,全市通报,暂停其上级资金、政策支持资格,约谈直至调整园区主要负责人。

    • 来源:市政府办    编辑:唐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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