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2-002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巴政办发〔2012〕 67 号
成文日期 2012-07-10 公文时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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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7-16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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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经济开发区,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二年七月十日   

     

    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

    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内政办发[2012]54号)》(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做好《规划》、《方案》涉及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区域

      (一)重点经济区。支持呼包银榆地区打造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新材料和原材料产业基地,北方地区重要的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农产品主产区。鼓励和支持河套灌区集中发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大宗农产品,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农牧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重点生态区。草原荒漠化防治区要开展以草原恢复、防风固沙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强沙区林草植被保护、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工作,以及牧区水利设施、人工草场和防护林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草、淤地坝建设,加强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四)资源富集区。按照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强勘探、合理开发的要求,建设一批重要的能源矿产资源基地和产业聚集区,着力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适度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统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通道建设,推动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构建现代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体系。(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旗县区配合)

      (五)沿边开放区。建设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深化与蒙古国的经贸合作与技术交流,发挥内引外联的枢纽作用。加快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探索沿边开放新模式。(商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外事办、国税局、地税局及旗县区配合)

      (六)特殊困难地区。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制定实施扶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实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扶贫办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委及旗县区配合)

      二、基础设施

      (七)强化铁路建设。完善铁路网络,畅通出市通道、口岸及跨境铁路运输通道。(铁路机场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口岸办及旗县区配合)

      (八)完善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八横五纵二十二出口”。加强农村牧区油路建设,提升改造、新建油路或水泥路 7600公里左右。实现所有出口通道、临河到旗县所在地一级公路贯通,乡镇苏木三级公路联网,行政村全部通油路或水泥路。(交通运输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及旗县区配合)

      (九)优化民航布局。积极争取增加巴彦淖尔机场航线和航班,推进甘其毛都口岸通勤机场建设。(铁路机场办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加强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实施乌梁素海航运建设工程,积极推动黄河航运事业发展。根据牧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水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一)畅通能源通道。加强电网建设。推进电力输出通道建设,力争建设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强智能电网、配电网络建设。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提高城镇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发展改革委牵头,电业局、西部天然气公司及旗县区配合

      (十二)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建设城乡宽带网络、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力争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强化邮政基础网络,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经信委牵头,发展改革委、广电局、邮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生态环境

      (十三)加强乌拉特草原综合治理。以“退”为主,继续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促进草原生态自我修复。(农牧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及旗县区配合)

      加强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生态综合治理。以“引”为主,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加强沙漠综合治理。以“治”为主,实施乌兰布和沙漠、巴音温都尔沙漠综合治理工程。以“绿”为主,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实施河套灌区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防”为主,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10%以上。(林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以“补”为主,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草原、公益林建设补偿奖励资金,设立矿产资源开采可持续发展基金,建立资源开发类企业以资金换生态机制。(财政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四)加强环境保护。加强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保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五)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推进电力、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重点资源富集区、城市、行业和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发展改革委牵头,经信委、科技局、环保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六)做好防灾减灾。建立市、县、乡四级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在灾害高风险区内的城镇和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城市规划建设综合避难场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粮食局、气象局及旗县区配合)

      四、特色优势产业

      (十七)突出发展能源工业。按照“融入大电网,建设大基地”的要求,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力争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成为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兆瓦级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抓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发展甜高粱秸秆制燃料乙醇、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稳步发展火力发电。支持发展煤矸石发电。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在旗县所在地建设适当规模的热电联产项目。有稳定工业用汽负荷的园区、企业,鼓励建设背压机组。火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勘查开发。加大煤炭资源开发力度,重点建设白彦花、巴音呼都格、乌拉山等煤田。加快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的勘探开发步伐。(发展改革委牵头,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八)加快发展化学工业建设大型煤焦化基地。充分利用境外煤炭资源,加快推进煤炭资源转化增值,形成4000万吨以上洗煤、2000万吨以上煤焦化生产规模。培育氯碱化工产业集群。构建煤电石聚氯乙烯塑料型材循环产业链, PVC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积极发展盐化工,铬盐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经信委牵头,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及旗县区配合

      (十九)巩固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业。做强粮油加工产业。以打造全国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为目标,在扩规模、上层次、走高端、创名牌上下功夫,构建小麦、葵花、玉米精深加工产业链。做大果蔬加工业。发展番茄酱系列产品,形成番茄种植与系列加工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番茄酱年生产能力超过60万吨,打造全国最大的番茄加工基地。加强蔬菜、瓜果、枸杞等特色产品加工转化,推进脱水蔬菜产业发展,建成全国最大的脱水蔬菜生产基地。加快发展肉类加工业。积极打造乌拉特肉类品牌,大力发展分割肉、低温保鲜肉和皮革、骨血及脏器综合加工,提高猪、牛、鸡肉精深加工水平,肉类综合加工率达到65%左右。扩大乳业规模。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高品质液体乳和婴幼儿乳粉生产,积极开发功能性产品和特色乳制品。提升酿酒工业。支持河套酒业集团多元扩张,建设中国北方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抓住燕京集团重组金川保健啤酒的机遇,扩大啤酒生产规模。围绕乌兰布和沙漠葡萄基地建设,积极发展葡萄酒产业。稳步发展绒毛加工业。通过对现有绒毛加工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加大产品自主研发力度。(经信委牵头,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局、环保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做大做强冶金工业。按照分散采矿、定点选矿、集中冶炼、规模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有色金属探、采、选、冶、加一体化进程,力争有色金属全部实现就地深加工。充分利用国内外有色金属资源,积极发展境外有色金属资源落地加工,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能力达到100万吨,大力发展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推进“包钢西区”建设,扩大铁粉、氧化球团生产规模,加快特钢项目建设,力争形成500万吨生产能力。(经信委牵头,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一)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围绕加强与呼包鄂地区合作配套,加快发展农牧业机械、煤炭机械、化工机械,突出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风力发电整机及配件制造、配套模具生产。壮大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多晶硅产业,构建多晶硅单晶硅—切片产业链,推进产业向下游延伸。加快石墨、红柱石等非金属资源开发利用。做强生物产业,发挥动植物资源优势,培育几家起点高、规模大、面向国际市场的生物制药企业,打造自治区重要的生物制药基地。加强小麦、玉米等大宗作物优良品种研发,建设扩繁基地,发展生物育种产业。加快发展建材工业。围绕石灰石资源开发利用,扩大水泥生产规模。大力开发阴山红花岗岩资源。(发展改革委牵头,经信委、科技局、卫生局、财政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壮大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实力。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全国性、区域性和沿边口岸物流中心。大力推进县城超市和配送中心、乡镇和村连锁农家店以及邮政三农服务站等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培育一批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一批国内著名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局、文体局、旅游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巴彦淖尔支行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三)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承接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请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经信委牵头,发展改革委及旗县区配合

      五、建设新农村新牧区

      (二十四)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工程,提高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的市场份额。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发挥沿黄灌区优势,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阴山北麓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示范基地。(农牧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五)振兴牧业经济。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适度发展草原畜牧业。启动实施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支持肉牛(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重点支持鲜奶、肉类和羊绒生产加工能力。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到户和基本草原划定。加大沙化草地治理力度,加强鼠虫害生物防治。加快游牧民定居房、牲畜棚圈(暖棚)、饲草基地、贮草棚建设,争取到2015年未定居的游牧民全部实现定居。(农牧业局牵头,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委、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加快实施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稳步开展牧区水利试点,建设一批节水灌溉饲草示范基地。(水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局、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六)提高林业发展水平。努力构建林业产业体系,增加林业产值。建立高效木材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林产工业和木材精深加工。开发特色林下种养业,发展森林旅游。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林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生产直接收入;鼓励多种经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技能就业、“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实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扩大试点范围,建设一批创业基地和创业园。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展改革委牵头,农牧业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及旗县区配合)

      (二十八)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加快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同步推进村庄内外道路硬化。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气化炉和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规模。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住建委、环保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六、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二十九)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以“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为骨架、辐射农村牧区的城镇化梯度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农牧业局、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积极发展和壮大临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交通节点型、旅游度假型、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启动实施百县中心镇建设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住建委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一)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发展热电联产,提高集中供热率。加强中小城市、工业集中区、重点城镇供排水、供暖、供气、道路等公用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推进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住建委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推进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将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统筹推进城乡社会管理。(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农牧业局、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七、科教和人才

      (三十三)优先发展教育。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重点发展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7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办好河套大学,提升标准化水平。优化发展民族教育。普及蒙古语授课学前教育,扩大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办学规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教育学生生活费、住宿费补助标准,逐步对学前和高中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支持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以提高职工干部素质为目标,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构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办学标准化。(教育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四)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引导创新要素集聚,逐步增加科技投入。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要途径,加强技术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有特色的干部培训基地。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和教育工程,培养一批增收致富带头人。创新用人体制机制,健全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制度,用好用活各类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科技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八、民生事业

      (三十五)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按照“政府扶持、创新机制、按需定培、注重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以解决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为重点,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社局牵头,财政局、教育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六)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尽快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参合率稳定在 95%以上。加强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救助制度,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村级五保集中供养点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多渠道筹集慈善资金,重点投向助医、助学、助孤和助残。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启动实施国有垦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解决低保无房户、特殊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人社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七)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增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农村应急救治等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服务能力。通过转岗和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全科医生,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继续实施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卫生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八)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项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逐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范围。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工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局及旗县区配合)

      (三十九)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实施广播影视和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宣传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体局、广电局及旗县区配合)

      (四十)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支持维稳力量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政法委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及旗县区配合)

      (四十一)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支持边境贸易和民族特需品发展。(民委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及旗县区配合)

      九、改革开放

      (四十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完善土地、草牧场征用补偿机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深化农垦体制和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巴彦淖尔支行及旗县区配合)

      (四十三)加强区域互动合作,积极推进向北开放。发挥口岸优势,用好境外战略资源,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口岸及通道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基地,大力发展贸易、旅游、物流等外向型产业。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新型煤化工、冶金、农畜产品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进行专项招商,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水、农畜产品、有色金属等资源优势和区位、口岸优势,积极融入呼包银经济区和以呼包鄂为核心的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在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产业分工等方面进行对接,在差别竞争和错位发展中实现新突破,推动区域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局、经信委、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农牧业局及旗县区配合)

      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本分工方案的要求,逐条进行对照研究,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对《规划》中明确我市的重点工程和任务,要做实前期工作,抓紧推进;对全局性的、跨区域的、或其它省市区、周边盟市先行先试的重点工程和任务要主动参与、积极跟进,超前谋划一批与《规划》要求相吻合的重大项目。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国家各部委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上级部门贯彻《规划》的最新动态和支持重点,最大限度地争取指导和支持。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表。市发展改革委要继续承担好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各牵头部门的实施方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西部大开发 分工 方案 通知

      抄送: 市委办公厅、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办公厅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 7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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