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临河周边主要交通干道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清理整顿的范围: 巴彦淖尔机场公路两侧、 京藏高速公路临河东和临河出口、 临河绕城公路东段的非公路标志标牌。
二、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按照“谁许可, 谁负责” 的原则,由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内蒙古高路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等单位及相关旗县区政府, 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依法对临河周边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拆除。
三、 清理整顿工作从 2013 年 4 月 22 日 开始至 2013 年 6 月1 日结束。
四、 各广告业主要积极配合此次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清理整顿工作, 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 相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五、 在拆除整顿过程中, 如有故意刁难、 设置障碍、 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围攻、 谩骂、 殴打工作人员的, 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